㈠ 最新規定,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北京的規定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
㈡ 北京產假期間的工資是如何發放的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你在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是不變的,也就是說應按照你的基本工資加崗位工資和津貼來發放,也就是說是5000元,而不僅僅是基本工資3000元。如果公司違法只發放3000元,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補發餘下的2000元,如果公司不配合,建議你向勞動局投訴
㈢ 在北京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享受生育險的,由保險公司發放保險基數的部分,公司發放剩餘的差額部分,如果不享受生育險的,由公司發放,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按未休產假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數發放。
㈣ 北京休產假期間工資誰來發放
產前,產後休假期間的工資標准如下。(產假期間所發生所有醫療費用由公司負擔)
a.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對於在公司每月交納生育保險者,在休假期間公司不支付工資,而從國家領取保險金(生育津貼)。但保險金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b.由於不是北京市戶口而不在公司繳納生育保險者,根據以下標准支付工資。且該生育醫療費用(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以及葯費)由醫療保險按比例支付,剩餘部分由公司支付。
㈤ 北京休產假工資怎麼發
法律分析: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如果單位有交生育保險,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低於平時工資收入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如果單位沒有交生育保險,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㈥ 北京市產假怎麼申請和產假工資怎麼發放
產假向單位申請即可。關於產假工資: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㈦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法律分析:保胎假,需醫生開證明,工資按照病假發放;產前假,需懷孕七個月以上,工資按80%發放。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有交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用人單位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㈧ 勞動法規定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上述費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於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於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