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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解決夫妻投靠落戶

發布時間: 2023-06-13 05:28:06

❶ 老婆如何隨我落戶北京

老婆如何隨我落戶北京

[網友提問]我的戶口之前在老家,後來因為工作需要把戶口遷到北京了。現在我想把我老婆戶口遷到北京,我想問一下她該怎麼辦呢我在這邊有穩定工作。

[戶口查詢網]回復:

關於北京夫妻戶口投靠,目前的政策是: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北京戶口,且是碩士學歷的,另一方七年後可投靠北京戶口的一方,即可有北京戶口。但碩士以下學歷的不能將配偶的戶口帶入北京。

另外,子女的戶口,根據北京的戶口政策,孩子出生以後,戶口會上在媽媽的戶口上,也就是說你將來的孩子會跟你的北京戶口。另外戶口本來就不太重要了,只要孩子敬敗脊是北京戶口,沒有後顧之憂就行了。至於老公,是不是北京戶口,影響不大。將來戶口放開了,就不會這么嚴了。或者過幾年戶籍制度改革,說不定就能帶過來了。

(一)北京夫妻戶口投靠條件:1、投靠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北京夫妻戶口投靠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1、入戶申請; 2、投靠人及隨遷人居民亮滲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卓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隨遷子女如系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80年以後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應出具准生證枯塵;超計劃生育的應出具原始奉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的處理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三)辦理時限:50個工作日。

❷ 北京配偶落戶2022年新政策

北京市公安局發布通知,自2021年4月15日起統一外省市人員夫妻投靠進京落戶政策標准。取消外省市人員夫妻投靠入農業戶口政策,夫妻投靠進京落戶統一按現行非農業落戶政策辦理。外省市人員符合夫妻投靠進京落戶政策,辦理戶口進京後一律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北京夫妻投靠落戶辦理條件
1.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第一條「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是最基本的條件;第二條是補充說明,其實是為結婚很晚或者再婚的人准備的:比如兩個人43歲再婚,要想辦夫妻投靠,只要滿足46歲5年,鏈岩缺也就是說到了48歲就可以
北京夫妻投靠落戶辦理材料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請人為外省市非農業戶口的,其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須出具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6.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棚辯離婚的須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7.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系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須出具准生證,本市司法部門須出具親子鑒定書;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8.隨遷25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其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及本人出具經公證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9.被投靠人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已進京,須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內的進京批件;如遇特殊情況,還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進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單位、市屬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或報戶口介紹信、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大學畢業生就業派遣通知書、研究生就業通知書、就業報到證等;
10.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北京配偶投靠落戶辦理流程:棗悶
攜帶相關材料到派出所申請辦理,符合條件的派出所受理審核證件材料,符合標準的立即辦理,審核,告知申辦人辦理結果
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北京夫妻投靠落戶辦理地點
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