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叫北京銀行借記卡
北京銀行的借記卡,就是北京銀行發行的儲蓄卡。
⑵ 北京銀行學生【借記卡】和一般的銀行卡有什麼區別
北京銀行學生借記卡與一般銀行卡(借記卡)沒有本質區別。
借記卡與貸記卡(信用卡)有區別。
借記卡:不能透支。卡號19位。
貸記卡:可以透支消費/取現,卡號15到16位。
⑶ 北京銀行一般銀行卡有幾位數
北京銀行的卡分為借記卡和貸記卡:借記卡就是一般的儲蓄卡,卡號一般是19位;貸記卡就是信用卡,卡號一般是16位。
借記卡號由如下三部分構成:
1、前六位是:發行者標識代碼Issu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IIN)。
2、中間的位數是:個人賬號標識(從卡號第七位開始)
3、最後一位位數是校驗位:將卡號前面的數字採用Luhn演算法計算出信用卡或者借記卡的最後一位數字。
信用卡號是正面的突起16位數字,在卡片1/3下面位置,卡號下面是有效期用「/」符號分開年月,最下面就是持卡人的姓名。
(3)北京銀行卡什麼樣子擴展閱讀:
借記卡按功能不同分為轉賬卡、專用卡、儲值卡。借記卡可以在網路或POS消費或者通過ATM轉賬和提款,不能透支,卡內的金額按活期存款計付利息。消費或提款時資金直接從儲蓄賬戶劃出。借記卡按等級可以分為普通卡、金卡和白金卡;按使用范圍可以分為國內卡和國際卡。
貸記卡常稱為信用卡,它具有的特點:先消費後還款,享有免息繳款期(最長可達56天),並設有最低還款額,客戶出現透支可自主分期還款。客戶需要 向申請的銀行交付一定數量的年費,各銀行不相同。
⑷ 北京銀行鬱金香卡和普通借記卡有什麼區別
北京銀行鬱金香卡和普通借記卡的區別是:
1、針對的客戶不同:
北京銀行鬱金香卡是對日均金融資產在5萬元-20萬元之間的客戶發行的借記卡產品。
普通借記卡的客戶沒有日均金融資產金額的要求。
2、服務不同:
鬱金香卡持卡客戶可享受以下專屬服務(2015年4月開始執行):
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續費每月免費5次;異地跨行ATM取款手續費每月免費5次;證書版網銀免費;資產證明辦理5折;網銀匯款手續費5折;保管箱租金優惠9折。
普通借記卡沒有以上服務。
3、便利性不同:
鬱金香賬戶支持多種便利支付和投資理財功能,不僅可以作為買賣股票、買賣基金、買賣外匯的資金賬戶,代扣保險、代發工資等代理業務的結算賬戶,而且以鬱金香卡作為介質,可支持各種自助渠道如ATM機的使用。鬱金香賬戶在銀聯網路可到達的國外市場也可使用。
普通借記卡主要功能是存取現金、轉賬匯款、刷卡消費、資產管理等,在國外市場不可使用。
⑸ 北京銀行的北京通是什麼卡
" 北京通 " 卡是政府公共服務和個人信用管理的集合應用卡,生活在北京的市民均可申領這樣一張卡。而目前," 京醫通 " 納入 " 北京通 ",市民持該卡就可以實現乘車、掛號、繳費等多項功能,卡中余額甚至還可以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⑹ 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和京卡儲蓄卡有什麼區別
借記卡(即儲蓄卡)為銀行向持卡人簽發的,不具有信用額度的銀行卡。持卡人需要先存款,才可以使用。
證券賬戶的三方存管業務僅支持綁定開戶人本人名下的銀行借記卡,不支持綁定他人的銀行卡,也不支持信用卡綁定。
⑺ 北京銀行卡
問北京銀行客服95526
⑻ 北京銀行借記卡是什麼卡
普通的借記卡。
借記卡(Debit Card)是指先存款後消費(或取現)沒有透支功能的銀行卡。按其功能的不同,可分為轉帳卡(含儲蓄卡)、專用卡及儲值卡。借記卡是一種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購物消費等功能的信用工具。借記卡不能透支。轉賬卡具有轉賬、存取現金和消費功能。專用卡是在特定區域『專用用途(百貨、餐飲、娛樂行業以外的用途)使用的借記卡,具有轉賬、存取現金的功能。儲值卡是銀行根據持卡人要求將資金轉至卡內儲存,交易時直接從卡內扣款的預付錢包式借記卡。
櫃員當時沒有解釋清楚,這300元的限額是針對網上支付、網上轉賬的,不是針對日常存取款的。你要是存了1000,那麼在ATM取款時可以完全取出,不受這300元限制。
要是平時網購很多,那麼要達到在不付銀行手續費的同時盡可能不受限制,那麼可以考慮辦理動態密碼版的網銀。辦理時要求你和你的法定監護人(一般是父母)同時到場,需攜帶的證件包括:你的戶口本(或者身份證)、監護人身份證、能夠證明親子關系的證明(如寫明親子關系的戶口本、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等)、北京銀行借記卡。動態密碼版網銀的支付限額是單筆1000元,日累計5000元。
如果你覺得還是不夠用,那麼也沒辦法了,因為你是未成年人,不能辦理專業證書版的網銀。一般情況下,對於你,動態證書版應該夠用了。
借記卡安全問題
2015年12月,銀監會下發《關於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2015年起同一客戶在同一機構開立的借記卡原則上不超過4張。在這之前國內一些銀行規定,同一客戶的借記卡開卡數量最多為10張。這一規定將遏制銀行卡買賣等行為,為電信詐騙的銷贓設置障礙。
《通知》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戶在同一機構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不含社保類卡)。同時,《通知》還規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業銀行代理開卡原則上不得超過3張。代理開立的借記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櫃面辦理卡片啟用後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