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市殘疾證怎麼辦理的條件
法律分析:有北京市任何一轄區正式戶口;
經過指定醫院的殘疾評定,符合「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的殘疾人。
本人或聯系人(具有監護資格的親屬)自願辦證(通過殘疾人證申領聲明書體現申請人的真實意願);
本人(精神、智力、行動特別困難患者除外)或聯系人(具有監護資格的親屬)親自到場申請。注意聯系人一定要按照監護權的順序排序(成年人: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未成年人:父母、祖父母、其他)如果上位順序人存在,下位順序人不能代位辦理,特殊情況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 殘疾人證堅持申領自願、屬地管理原則。凡符合殘疾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可申領殘疾人證。
第四條 殘疾人證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印製,套印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章(樣式見附件1)。地方殘聯負責發放和管理。視力殘疾人證採用紅色外皮,其他類別殘疾人證採用綠色外皮。有視力殘疾的多重殘疾人可採用紅色外皮的視力殘疾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