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督察電話是多少
電話:12389,全國督察電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督察局具體職責是:
1、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2、審定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部署;
3、發布有關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決定和命令;
4、審議和批准警務督察工作年度計劃和執行情況報告;
5、定期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匯報;
6、應當由督察委員會行使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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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督察局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檢舉和投訴,並有明確條文規定,督察人員應當及時處理與出警,接受廣大人民的監督與督促。
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第九條規定
督察機構對群眾投訴的正在發生的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及時出警,按照規定給予現場處置,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投訴人。
投訴人的投訴事項已經進入信訪、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程序的,督察機構應當將投訴材料移交有關部門。
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和《公安部關於公安部督察委員會職責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
公安部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督察工作,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