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企業職工取暖費補助標准
北京企業職工取暖費補助標準是每個採暖季每名職工950元。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和部分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參照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標准由單位自行確定。
自採暖補貼基本補貼為每個採暖季每名職工950元。同時,還有多項附加補貼標准,這包括: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比照京房改辦字第078號文件確定的住房建築面積標准按下表計發;企業和部分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參照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標准由單位自行確定,其中,經房改部門核准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按核準的面積標准計發。
居住建築供熱計量收費試行價格實行兩部制熱價,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熱價按照建築面積徵收,計量熱價按照用熱量徵收。基本熱價如下:
1、燃煤鍋爐供應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准為7元/建築平方米每採暖季;
2、市熱力集團供應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准為12元/建築平方米每採暖季;
3、燃氣、燃油、電鍋爐供應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准為18元/建築平方米每採暖季。
《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第九條 本市應當加強供熱節能管理,逐步實行按照用熱量計量收費。
新建建築物應當執行建築節能標准,具備熱計量及室溫調控功能。不符合現行國家住宅設計規范溫度要求的住宅,應當逐步進行建築節能改造和供熱系統改造。
建築物進行節能改造的,應當與熱計量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同步實施。
第三條 冬季採暖是本市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熱事業是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基礎性公共事業。本市供熱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屬地管理、保障安全、規范服務、促進節能環保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原則。
本市建立並完善供熱能源保障、採暖救助、應急處置等安全供熱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