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公積金提取審核需要多久
北京公積金提取審核需要3個工作日。
公積金使用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須提供購房及已付購房款稅控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二手房:須提供房屋買賣契約、房地產轉讓稅收證明書和契稅完稅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人須承諾半年內辦理房產過戶;
3、購房改房的:需提供單位出售公有住房計算表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參加本單位集資建房:須提供房改部門同意單位集資建房的批復文件、集資建房協議書和有效付款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須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6、大修自住住房: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當地有資質的房屋鑒定部門出具的C級房屋鑒定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7、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須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當期償還貸款明細單或當期還貸存摺原件及復印件;
8、支付房租: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支付房租、物業等與住房有關費用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