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要離開北京了,北京車牌怎麼處理比較合適
馬上要出政策了!外地戶口不上社保或者社保不在磨畢北京的牌照死在車上直到報廢!無法更新!
這種事車管部門做的不到位,應該賣給北京申請搖號的人,不增加原來的數量,不浪費一個名額,
北京政府部門應該指標回收政策,離京赴外埠發展(或不再需要)佔有本市機動車指標的應得到相應的補助(5-10萬),既照顧原有指標佔有者(租出去擔心、放棄可惜),又可減輕交通壓力和秩序.
現在外地人手裡有北京指標的人太多了,但是現在受政策影響,一些外地人的京牌指標不得不已各種方式處理掉,如果你是單身人士可以配合結婚過戶的,否則只能出租給親戚朋友瞎尺芹了,就這個問題的話我建議你還是自己買輛車自己用著,必定自己用著放心,就算是你回到老家,現在政策又不影響驗車,在當地車管困判所就可以驗車了,現在全國通檢的
先把車賣掉或者把車遷轉到老家去,那個京牌檔案不用管它,大概一年後就自動注銷了
可以異地驗車在老家開北京牌照車也挺有特色、進京不用辦進京證、挺好的。
㈡ 北京牌照車外遷,能不能保留北京車牌
北京牌照車外遷滿足以下條件可以保留北京車牌。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出國北京車牌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第十三條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