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北京知識 » 北京疑似病例隔離多久
擴展閱讀
廣州番禺大石是賣什麼的 2024-11-28 13:10:12

北京疑似病例隔離多久

發布時間: 2024-03-18 19:47:33

Ⅰ 北京次密接者隔離政策

次密接的隔離規定是,「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的管控措施。

集中隔離期限從其與密切接觸者最後一次接觸之日算起,隔離時間總長為14天。

如次密切接觸者被發現時,距其與密切接觸者最後一次接觸之日算起未超過7天,則按照「缺幾天補幾天」的方式,完成剩餘天數的集中隔離,直至距末次接觸滿7天後轉為居家隔離;如果被發現時,距其與密切接觸者最後一次接觸之日算起已超過7天,則直接轉為居家隔離,仍按「缺幾天補幾天」的方式,完成剩餘天數的居家隔離,直至滿14天方可解除居家隔離;如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發現陽性,與其關聯的次密切接觸者一律轉為密切接觸者,並按密切接觸者進行管理。

次密切接觸者是與密切接觸者有過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果所接觸的密切接觸者被感染,就會有被感染的風險。

次密接觸者是指與病毒確診或高度疑似病例有直接居住生活在一起的成員。

次密接者就是接觸到了和確診感染者接觸過的人。

屬於間接接觸,也叫次密接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 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Ⅱ 疫情隔離多少天可以解除

法律分析:14天。對中風險地區流入的人員一律實行居家隔離14天後,再繼續實行7天居家健康管理;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應安排集中隔離。

法律依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第十二條 備足隔離房間。各地要按照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下稱次密切接觸者)「應隔盡隔、一人一間、集中隔離」的要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提前准備好一定數量、可隨時轉換的隔離房間。制定調用徵用後備隔離場所方案,以及農村地區大規模集中隔離預案和建設臨時集中隔離場所方案。專班專人負責隔離場所的調用徵用和管理工作,做到隔離人員12小時內轉運到集中隔離場所。

第十三條 加強隔離場所管理。嚴格按照「三區兩通道」標准進行改造,隔離區內配齊送餐人員、垃圾清運人員、保安人員和醫務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隔離場所啟用後不得提供與隔離無關的服務。加強管理人員、醫務人員和相關服務人員培訓,規范送餐、消毒和垃圾處理等服務保障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加強隔離人員日常健康監測,發現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後及時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