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規定陪產假多少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北京女職工生育後,其配偶可享受陪產假15天。
(1)北京男的陪產假多少天擴展閱讀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16年3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
該《條例》分總則、人口規劃與管理、生育調節、獎勵與社會保障、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法律責任、 附則7章38條,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
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修訂的《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1991年5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2000年3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修訂的《北京市計劃生育獎勵實施辦法》和《北京市違反〈計劃生育條例〉處罰辦法》同時廢止。
網路《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Ⅱ 北京男員工陪產假是多少天國家有沒有制度
北京陪產假15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Ⅲ 北京男職工陪產假有幾天
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如果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Ⅳ 男方陪產假是多少天
根據地區不同,陪產假的期限也是不同的。例如:北京市15天;上海市10天;天津市7天;重慶市15天;川省15天;雲南省30天;貴州省15天;廣西壯族自治區25天;寧夏回族自治區25天;甘肅省30天;陝西省15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等等。可以查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了解詳細情況。
Ⅳ 北京男士有陪產假嗎幾天
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請參考群眾來信和北京市人事和勞動保障單位答復:
來信內容:人事和勞動保障
您好,我是外地的,我媳婦是北京的現在沒工作,懷孕了,4月生孩子。我現在在一家私企上班,請問我有陪產假嗎?國家有法律規定嗎?我問單位人事部,人事說男性陪產假不是國家法定假期,沒有假。是這樣的嗎?
您好,您發來的信件已收悉,現將您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依您所述,您愛人屬於本市戶口人員,依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如果您愛人能享受晚育獎勵假,您愛人不休獎勵假,獎勵假可以由您享受;如果您愛人不能享受晚育獎勵假,您也不能享受獎勵假。目前,勞動保障政策中沒有針對陪產假的規定。
如果您還想了解人事和勞動保障政策歡迎您撥打咨詢電話12333。
Ⅵ 北京陪產假男方休幾天求官方正確說法。
晚育獎勵假30天,可以單獨由女方休完30天,也可以單獨由男方休完3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Ⅶ 北京陪產假多少天
北京男方的陪產假為十五天。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Ⅷ 北京陪產假多少天
北京陪產假為15天,在休假期間,工資待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男方產假,亦稱陪產假、護理假,是用人單位給予男職工照顧生育期間配偶的假期。目前我國勞動法未對男方產假即陪產假天數作出明確規定,因此各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情形制定了有關陪產假的相關規定,男職工產假有15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