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公積金發放金額,是怎麼確定多少
公積金政策是政府職能的,對任何單位都是一致的,規定都是一樣的。
1、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每一住房公積金年度核定一次,繳存單位應於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填報本單位下一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調整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執行期為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每年公布一次。公積金年度上限是2384元,繳存比例為12%,少部分單位是8%。
2、公積金沒有規定什麼最少交多少,全是按照繳存比例*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的,如果公司核定你的平均工資為1萬,那麼每月公司應該給你交1200元,從你工資扣1200元,你每月繳存公積金2400元。
3、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單位的職工公積金月繳存額,按照職工本人當月工資計算。
4、公積金條例沒有涉及到試用期,不過條例規定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第二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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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為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 倍,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京人社規發〔 2018 〕115號)公布的2017 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018 住房公積金年度(2018 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0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6096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