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要搬廠,應怎麼賠償員工
因為公司搬遷導致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後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來計算,即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櫻兄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
工廠搬遷,一般會有扮猜兩種情形。工廠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繼續維持合同或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其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給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工資主要是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但是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的,沒有任何的勞動報酬。因此,拆遷補償一般是協商而定。1. 工廠搬也是要賠的, 看合同類型, 無固定期限從工作時間起算。2. 勞動合同法規定, 公司提高勞動條件或原條件不簽的話是要賠償的. 也就是說如果新工作地點是東莞, 你不同意去, 他又無法讓你在深圳工作, 就只能賠償。3. 工資超過當地平均工資三倍的, 以三倍計, 按實際工作時間.再乘以上系數。4. 合同條款變更要執行協商一致. 這是根本. 所以只要不同意, 又不能按原合同覆行, 就得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廳頌型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