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居住證過期了怎麼續期
續簽由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應在證件有效期滿前60日之內完成證件續簽 一、北京工作居住證續簽需要哪些條件?
1、個稅社保基數需要和工資匹配(也就是官方說的平均工資的1.2倍或1.5倍,每個區域不一樣)
2、勞動合同剩餘時間3個月以上且工作居住證不是掛起狀態
3、所在公司有續簽資格,企業2021年納稅大於50萬,部分區域20萬增值稅,每個區域要求都不一樣
劃重點: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方可正常續簽,缺一不可。
二、北京工作居住證續簽需要的資料:
辦理條件
1、持有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2、申請單位繼續聘用;
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注:超過有效期限一個月未辦理續簽手續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自然失效。)北京工作居住證有什麼用(可享受優惠)辦理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2、聘用合同;
3、在京持證期間繳納全部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
4、在京持證期間繳納全部社會保險的證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報表》(一式兩份)辦理流程
1、由聘用公司通過網上提出續簽申請。進入人才引進管理系統,點擊「續簽申請」。
2、點擊附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列印此申請表(一式兩份),由聘用公司在「申請單位意見」處加蓋公章,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
3、持以上材料直接前往聘用公司所注冊的區人事局辦理續簽手續。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第五條
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由聘用單位向其注冊地所在區縣人事局提出申請,報市人事局審定核發。《工作居住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可辦理延期手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第六條
《工作居住證》遺失或需變更聘用單位、居住地址等內容的,應及時向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辦理掛失、補發或變更手續,並報市人事局備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第七條
持《工作居住證》滿3年的,經聘用單位考核推薦,根據其能力、業績情況,對於符合年度人才開發目錄要求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