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哪裡可以辦臨時身份證
你居住的派出所戶籍部門就可以辦,
具體事宜可咨詢當地派出所,
北京每個區都有派出所,
可以去問一下,
祝你一切順利!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② 北京身份證丟失怎麼辦理臨時身份證
法律分析: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註明。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九條 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十一條 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註明。
③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臨時身份證嗎
外地人在北京不能辦臨時身份證,因為非京籍在北京只能換領或補領身份證。
一、非京籍換領身份證
辦理條件:
1.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
1.申領人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
2.申領人原《居民身份證》。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換領,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地點:
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
二、非京籍補領身份證:
辦理條件:
1.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丟失的。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
1.申領人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換領,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地點:
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
(3)北京怎麼辦臨時身份證擴展閱讀:
身份證規范管理要求:
居民身份證是我國公民的法定身份證件。針對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證事宜,公告明確以下內容:
——公民應當依法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公民應當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
——公民應當增強居民身份證安全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證,防止丟失、被盜。
——登記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於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有利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公民可積極主動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登記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
網路-身份證
④ 北京火車站辦臨時身份證要什麼手續
遞交資料:申請人攜帶准備的資料至戶籍地派出所現場遞交資料
資料審核
1、戶籍地派出所工作人員審核申領人《居民戶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無誤後,進入人口信息資料庫中以申領人公民身份證號碼調取制證信息,按要求進行相應選項後,在專用材料上列印個人信息
2、信息列印完畢後,進行裁切及塑封,填寫《臨時居民身份證簽發登記表》
3、審核通過後告知申領人憑《居民戶口本》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及領取證件時間。同時,告知申領人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取證:申請人憑借戶口本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臨時身份證
⑤ 在北京如何辦理異地臨時身份證
可以補辦身份證,但辦不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步可以異地辦理。
在北京異地辦理身份證換領和補領的業務受理時間是20天以內,需在京工作、學習半年以上,手持北京核發的有效的暫住證以及工作居住證到北京364個派出所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辦理。而換領證件的還需要攜帶原居民身份證。
申領人可就近在北京市城區近郊區范圍內的戶籍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遠郊區的懷柔、平谷、密雲、延慶分局,可以到所在的城區派出所或者戶籍大廳申請辦理。
⑥ 北京辦理臨時身份證需要什麼證件
一、需要材料: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2.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二、辦理條件:
1.申領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2.公安分(縣)局承辦人審核申領人《居民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無誤後,進入人口信息資料庫中以申領人公民身份證號碼調取制證信息,按要求進行相應選項後,在專用材料上列印個人信息;
3.信息列印完畢後,進行裁切及塑封,填寫《臨時居民身份證簽發登記表》。
三、辦理流程:
(6)北京怎麼辦臨時身份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2005年6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78號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發布的《臨時身份證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該辦法還規定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換領、補領、簽發的有關制度。
⑦ 在北京怎麼辦理臨時身份證
申請人到戶籍地派出所採集人像,同時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持《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到縣公安局戶政大廳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自公安局受理時起,三日內制發臨時居民身份證。為了方便群眾,多數省市公安局已將制發時間縮短為自公安局受理時起24小時內。臨時身份證每證10元。
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步驟如下:
一、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准同居民身份證),交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二、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准後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並負責製作證件。
三、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後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四、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