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駐京部隊三期士官,已婚,我名下在京有一套住房,想今年要孩子 ,想問孩子出生後可上北京戶口嗎
1、北京新生兒落戶還是比較簡單的,主要看你家屬一方的戶口狀態。
2、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嬰兒,在出生一個月內,由監護人到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3、嬰兒父母一方為本市集體戶口,一方為本市家庭戶口的,嬰兒須隨家庭戶一方登記常住戶口。
4、嬰兒母親為本市集體戶口,父親為市外戶口的,戶口可隨母親登記為集體戶口。
5、母親為本市農業戶口的,嬰兒可以自願選擇隨母或隨父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6、如果你家屬的戶口在你的房產上,孩子可以直接落戶在上面。
如有疑問請直接咨詢企鵝(戶口之友)或者查閱天涯論壇--戶口之友;
Ⅱ 駐京部隊軍官在北京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安置條件需提供證明材料
1、北京市出生並且北京市入伍派出所出具的北京戶口注銷證明
2、北京市入伍並且家庭生活基礎在北京派出所出具的北京戶口注銷證明:已婚的,取配偶戶口、結婚證;未婚的,取父母戶口
3、配偶婚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結婚滿一年)或隨軍前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結婚證、配偶戶口或隨軍出京的戶口注銷證明
4、配偶隨軍落戶北京市滿四年結婚證、配偶戶口
5、雙軍人雙轉,任何一方出生地或入伍地為北京市結婚證、夫妻任何一方北京市戶口注銷證明、配偶軍官身份證明
6、雙軍人單轉或雙轉,任何一方部隊駐地為北京市結婚證、配偶軍官身份證明、夫妻任何一方單位駐地在京證明
7、已婚,本人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並且身邊無子女結婚證:本人父母和其他子女戶口:父母單位或所在街道出具的身邊子女情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