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地孩子在北京上小學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是父母身份證明證件,包括父母雙方身份證、父母雙方暫住證、全家戶口本、兒童戶籍所在地無人監護證明;
其次是父母工作證明證件,包括父母雙方勞動合同、社保權益記錄、在職證明、雙方所在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
第三是父母婚姻生育證件,包括結婚證、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孩子醫學出生證明;
第四是家庭在京住所證明,包括租房合同、房租完稅證明、房租完稅發票、居住期間的電費單據、水費單據、房東夫妻的身份證、房產證。若沒有房產證,還需要村委會開的證明,加蓋鎮政府公章,並需要村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
非京籍在北京上小學需要監護人滿足五證的要求即可入學,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相關材料;憑這些證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後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即可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
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布實施細則。各區應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