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什麼證可以積分入戶
法律分析: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例如具體積分標准參見《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第五條。暫未規定考取其他證書可獲得相應的積分。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第五條 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指標組成。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應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資辦企業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合法穩定就業年限的計分標准,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二)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擁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自有住所;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合法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法產權的宿舍。申請人需連續居住滿1年及以上。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當連續居住年限多於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連續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准為: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以上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只取得學歷或學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有關標准獲得積分。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四)職住區域指標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戶資格後應當在該自有住所落戶,每滿1年加2分;滿足上述條件且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工作的,每滿1年加3分。以上情況,最高加12分。
(五)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本市市級獎項的,或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世界級獎項的,可獲得相應加分。其中,獲國家級或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世界級獎項的最高加12分,獲本市市級獎項的最高加6分。
申請人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並持股比例不低於10%,且企業近三年獲得股權類現金融資達到《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有關標準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上述創新創業指標各項加分不累計,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計最高分。
(六)納稅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近3年連續納稅,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請人近5年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每條記錄減12分。
(七)年齡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20分;年齡在45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含不滿一歲)少加4分。
(八)榮譽表彰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獲得以下榮譽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評選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國家相關表彰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
(九)守法記錄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近5年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條行政拘留記錄減30分。
2. 學歷不高想去北京市考什麼證好啊
教師資格證,初級會計證,導游證,二級建築師證,一級消防工程師證都可以。
1.教師資格證,一般可以報考幼兒和小學教師資格證,非師范生也可以報考,每年帶薪假超過120天,享受公務員同等待遇,坐擁「鐵飯碗」。
2.初級會計證,想要從事相關工作的同學,一定要拿到初級會計師證,會計初級證書是從業門檻,高中以上學歷就可報考,行業熱門,工作穩定。
3.導游證,旅遊業的興起帶動了導游職業的熱門,報考導游證的人數也逐年增多。報考導游證,並沒有過多的要求限制,邊旅遊邊賺錢或許是考導游證最大的誘惑了,年滿18歲,高中以上學歷就可報考。
4.二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是建築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年齡滿33周歲或者大專學歷及以上就可報考,眾所周知,二級建造師的含金量比較高,證書一年可值2-3萬。
5.一級消防工程師,作為行業新寵,一直備受關注,國家重視,政策支持,不限專業,大專可考,備考4個月,證書一年值8-10萬,市場很大,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