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公共戶口辦理條件
「公共戶」的落戶條件戶口被登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戶」落戶:
1. 因房屋產權交易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直 系親屬在本市沒有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2. 因婚姻變化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直系親 屬在本市沒有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3. 因從原單位離職須從原單位集體戶遷出,現單位 無集體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沒有合法產權住房, 戶口無法遷出的;
4. 因房屋所有權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權發生變更,現 權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請將原戶內人員遷出,原戶內人員拒不遷出或無法通知,且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沒有合 法產權住房的;
5. 新生兒的父母戶口均在本市「公共戶」內或其中 一方戶口在本市「公共戶」內,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人員的,可在「公共戶」內為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
6. 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無法辦理市內遷移的。
2021年1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關於在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的工作意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北京擬出台「公共戶」落戶政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戶」落戶。
公開徵集意見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
政策原文:
B. 如何辦理北京集體戶口
如何辦理北京集體戶口
一、明確答案
辦理北京集體戶口的具體流程包括:了解政策、准備材料、提交申請、審核、領取戶口准予遷入證明等步驟。
二、詳細解釋
1. 了解政策:在辦理北京集體戶口前,需要詳細了解北京市的戶口政策,包括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等。可以通過訪問北京市公安局官網、咨詢當地派出所或相關政府部門來獲取最新政策信息。
2.准備材料:根據政策要求准備相關材料,如身份證、居住證、學歷證明、工作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等。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並符合北京市的相關規定。
3.提交申請:將准備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單位或街道的集體戶口管理部門,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
4.審核:提交申請後,相關部門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5.領取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審核通過後,將獲得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6.辦理落戶手續:最後,根據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完成北京集體戶口的辦理。
三、注意事項
1. 辦理過程中要保持耐心,按照流程逐步進行。
2. 提供的材料需要真實有效,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3. 如有任何疑問,可及時咨詢相關部門或機構。
以上就是關於如何辦理北京集體戶口的詳細解答。
C. 北京集體戶口怎麼辦理
北京的集體戶口辦理程序
一、買一套能辦房產證、土地證的房子,不分新房、二手房,不限面積和價格。如果是買二手房,還要讓原房主將戶口遷走,你的戶口才能遷進來。
二、買房並辦好兩證後,去當地派出所,問清房屋所在地的戶籍警是誰。在派出所或社區警務室找到戶籍警後,向其說明來意,寫一份入戶申請。這一步,要帶兩證原件、人才交流的集體戶口單頁原件、學歷原件、身份證原件、聘用合同原件。戶籍警簽字同意後,你再拿著申請書到派出所戶口異動窗口蓋章。
三、帶上兩證、學歷原件、身份證原件、人才交流的集體戶口單頁原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入戶申請原件,到所在區的政務辦理審核。審核通過後,對方會列印一份《批准入戶通知單》給你。
四、帶上《批准入戶通知單》、3張1寸登記照和政務退還的材料,回派出所即可辦理手續。
集體戶口一般只是暫時性的,在達到可以將戶口遷出的條件後,可以將自己的戶口遷出。相應的,遷出戶口應該根據相關的規定辦理相應的程序。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人才集體戶口是指戶籍隨同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流動人員戶口。對工作單位無集體戶口,且本人不具備獨立立戶或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的存檔人員,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提供過渡性質的集體戶口管理服務。當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或本人具備獨立立戶、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後,流動人員應及時將戶口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中遷出。目前已經實施或今後實施社區集體戶(公共戶)管理的地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基本原則,穩妥辦理流動人員戶口由人才集體戶口遷入社區集體戶(公共戶)手續。
第二條 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開展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包括:按照轄區公安機關相關規定,協助其辦理流動人員落戶、戶口遷移手續以及人口統計等工作;負責戶口頁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第五條 各地公安機關要為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定期組織相關政府部門聯合開展人才集體戶清理工作。要加強對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工作支持和指導監督,為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政策解讀、業務知識培訓等。對具備戶口遷出條件的流動人員,公安機關與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積極引導其將戶口從人才集體戶中遷出,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