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社保卡異地如何使用
外地的社保卡是不能在北京使用的,只能在統籌地區使用。如果是需要在北京就醫住院治療的話,是可以申請異地就醫,在出院後一個月內攜帶醫療發票到社保繳納地社保中心進行報銷。
異地就醫:
異地就醫並沒有十分明確的法律定義,在社會醫療保險范疇內,「異地」一般是指參保人參保的統籌地區以外的其他國內地區,「就醫」則是參保人的就醫行為,異地就醫可以簡單定義為參保人在其參保統籌地區以外發生的就醫行為。
1.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後,方可在經認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個人醫療帳戶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一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一般疾病費用及在葯店購葯配葯的費用。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醫療保險卡的正反面復印件;
2)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3)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復印件(急診留觀除外);
4)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醫療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後有報銷人簽名);
2.參保人員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區)出差、學習、探親期間患急病時,可到當地公立醫院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經核準的住院(含急診留觀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現金墊付後,由單位經辦人憑經下資料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
1)參保人單位證明;
2)醫療保險卡正、反面復印件;
3)出院或診斷證明;
4)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醫療費用發票(背後有報銷人答名);
6)住院病歷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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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北京社保外地看病怎麼報銷
法悶汪律分析: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可以異地報銷的,在異地報銷時,必須先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和備案,所花費的醫療費用應有個人先行墊付。出院後准備報銷的一些證明材料到參保人戶籍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報銷醫療費用。出院後1個月內,參保人可以憑身份證、戶口簿、居民醫保卡、出院證明、醫葯費發票及醫院費用明細總清單、異地居住證明或暫住證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醫療費用報銷手續。基本醫療服務費用主要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支付。國家依法多渠道籌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逐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籌資和保障塵源水平調整機制。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按照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派罩態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