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朝陽區起訴的流程是什麼
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1.庭前准備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後,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法院在依法傳喚雙方當事人的同時,應做好開庭的各種准備,如通知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參加訴訟,調查必要的證據,向當事人告知合議庭的成員,主持庭前交換證據等。
2.開庭審理開庭審理時,首先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由法官查明當事人到庭情況並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迴避。開庭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法庭調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導下,查明案件的事實,當事人在此階段應當充分的舉證、質證。法庭調查結束後法官根據案件情況歸納本案的焦點,審理即轉入辯論階段。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後,在法官主持下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一般由法官當庭作出判決。如果案件復雜不適宜當庭宣判的,則定期宣告判決。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㈡ 北京訴訟離婚流程及時長
流程分為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案件、法院調解、立案審理、開庭審理、法院判決。從提起訴訟到判決生效,整個過程可能需要數個月時間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當事人起訴後,如符合起訴條件,應當在7日內立案。人民法院如採用普通程序審理,應當在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受理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未限定延長次數及時間。如果適用簡易程序,應在3個月內審結,經簡易程序審理無法審結的,轉入普通程序。
在北京地區,法院為降低審判壓力,通常在離婚案件當中前置人民調解環節,調解時間一般為法院收到起訴狀後2-3個月,調解不成的,才轉入立案階段,此時才計算立案時間。因為北京法院案件量巨大,通常安排開庭時間較晚,需要長達數月才安排開庭,如果雙方是第一次離婚,且被告不同意離婚,一般只開一次庭,然後1-2個月時間出具判決書。如果原告不上訴,在雙方均受到判決書後15日期滿開始起算6個月禁訴期。期滿後原告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在第二次離婚訴訟中,因法院判離概率較大,基本會重復第一次訴訟活動,但第二次可能需處理撫養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需要開2、3次庭,甚至更多,每次庭審期間基本都需間隔1個月以上,如果雙方調查財產不積極,僅雙方耽誤的時間就可能長達數月。綜上,在北京地區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可能需要1-2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