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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稅務籌劃如何做

發布時間: 2025-03-12 09:24:10

❶ 如何做好稅務籌劃,合法節稅合理避稅

稅收籌劃是指對企業自己的生產、經營和投資以及理財進行合理的籌劃,為減輕企業稅負壓力,促使企業利潤上升的一種活動。常見的稅收籌劃有以下幾種:


一、自然人代開方案:

是指根據稅務機關相關規定,對於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個人,臨時取得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為其代開發票。

在稅收園區的稅務大廳或者稅收園區委託代征地點代開可以享受核定徵收,個稅核定徵收後按0.5%繳納,且劃入經營所得,加上增值稅1%和附加0.06%,綜合稅率1.56%。

適用范圍:適合缺少大量成本票的公司、以及稅收壓力大的個人。

二、個人獨資企業方案:

園區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所得稅,

一是定額核定:核定個稅1.5%,但要求企業年開票量在400萬以上才能申請享受;

二是定率核定:核定個稅0.5%-2.1%,增值稅1%,附加稅0.06%,綜合稅率0.5%-3.16%。

適用范圍:適合利潤虛高的企業、分紅稅高、以及個稅高的群體。


三、有限公司方案:

在稅收園區成立有限公司,享受園區獎勵的財政扶持返還,

1.增值稅:返還地方財政留存的70%-90%;

假如企業繳納增值稅100萬,地方政府返還35萬-45萬到企業對公賬戶上。

2.企業所得稅:返還地方財政留存的70%-90%;

假如企業100萬的企業所得稅,地方政府返還28萬-36萬到企業對公賬戶上。

3.企業當月納稅,扶持獎勵次月到賬。納稅大戶,一事一議!

適用范圍:基本無限制,除開特定的幾個行業外。


企業選擇個人獨資企業或有限公司的形式入駐稅收園區,不用實體入駐當地,只需注冊地址在當地,便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稅負壓力,提高自身利潤更好的發展,實現利益最大化。

❷ 稅收籌劃的18種方法

【法律分析】
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有以下:1、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2、通過分散稅基進行稅收籌劃;3、利用稅法彈性進行稅收籌劃;4、利用稅法空白進行稅收籌劃;5、通過轉讓定價進行稅收籌劃;6、通過延期納稅進行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又稱為合理避稅,也就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減少稅收,盡可能的取得節稅的經濟利益,該政策的發出是結合了中國市場經濟狀況來發出的,希望中國市場可以在這種推動下得到發展,其實在一定程度上是借鑒了西方國家的管理方式,稅收籌劃這項優惠政策的實施,有效的避免了減免稅過多過亂的現象,這可以平衡企業與個人之間的經濟效益。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 對營業稅可以實行抵扣的情形進行了如下明確規定:
(1)單位和個人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發生退
款,凡該項退款已徵收過營業稅的,允許退還已征稅款,也可以從納稅人以後的營業額中減除。
(2)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
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註明的,以折扣後的價款為營業額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電信單位銷售的各種有價電話卡,由於其計費系統只能按有價電話卡面值出賬並按有價電話卡面值確認收入,不能直接在銷售發票上註明折扣折讓額,以按面值確認的收入減去當期財務會計上體現的銷售折扣折讓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❸ 稅務籌劃有哪些方法

稅收籌劃又稱為合理避稅,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盡可能的讓企業達到減少繳納稅款,是企業整體經營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即使適應了納稅人的需求,也是市場經濟中企業追求利益的必然結果。

常見的稅收籌劃方法主要有十二種

一:利用個體工商戶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小微企業等企業身份不同進行稅收籌劃;

二:利用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選擇,根據經營情況稅率高低,選擇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

三:利用比例稅率籌劃法,使納稅人適合更低的稅率;

四:利用特定行業,特定地區,特定行為,特度特殊時期的稅收優惠,將公司注冊的有稅收優惠政策的招商園區;

五:利用無形資產攤銷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存貨計價方法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進行籌劃;

六:利用混合銷售的稅種選擇進行籌劃;

七:利用費用稅前扣除的標准進行稅收籌劃,例如公益性捐贈支出有招待費,廣告業務宣傳費,工會經費等,控制支出的規模和比例,已達到節稅的目的;

八: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開展稅務籌劃,例如分子公司所得稅納稅的選擇,根據公司經營情況,選擇是成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

九:利用費用加計扣除進行稅收籌劃,例如研發費加計百分之七十五扣除,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百分之百扣除;

十:利用稅基臨界點進行稅務籌劃,例如起征點扣除限額,稅率臨界點等;

十一:一通過延期納稅進行稅收籌劃,例如收入確 認的時間選擇;

十二: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籌劃,例如高新技術企業百分之十五稅率,農林木魚業免稅,國家重點扶持基礎設施投資兩免三減半,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百分之十,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政府獎勵等;

❹ 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納稅籌劃的基本方法有分散收益法、轉移收益法、按費用分攤法或增加法。
1、個人工商戶、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經營所得,以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而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2、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和征管的要求是兩種類型的納稅人所需要的。進項抵扣制適用於一般納稅人,而小規模納稅人則要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不實行進項抵扣制。
3、採用比例稅率籌劃法,使納稅人適用更低的稅率。
4、特定行業、特定地區、特定行為、特殊時期的稅收優惠。
5、無形資產的攤銷、攤銷費用的攤銷、固定資產折舊、存貨計價方法、間接費用的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條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❺ 公司的稅務籌劃怎麼做,都需要哪些步驟,請知道的人給些簡單回答

公司現有化成回家弄飯也不懂,沒忘就一樣,都是讀了清理完成。

❻ 如何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

1、私營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
私營企業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四種組織形式。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由於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在征稅時對公司和股東實行雙重征稅,即對公司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股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分得的稅後利潤徵收個人所得稅。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在征稅時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利用組織形式進行納稅籌劃是每個"准納稅人"在注冊登記前必須考慮的,這就要求投資人在確定組織形式前充分調研,搜集經營地的行業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綜合分析所得稅稅負,依靠納稅籌劃贏在起跑線上。
綜合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負及企業的經營風險、經營規模、管理模式、投資額等因素,選擇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企業組織形式,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
2、查賬征稅與核定徵收方式的籌劃
所得稅的徵收有兩種方法:查賬徵收與核定徵收。對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採用查賬徵收的方式;對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採用定額徵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及其他核定徵收方式。以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徵收方式而言,對不同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僅規定了比例范圍,同一行業最低比例與最高比例差異較大,有利於稅務機關操作,但缺乏具體的認定標准,隨意性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業的企業稅負不均,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稅負。如果企業經營多業的,稅法規定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可能導致適用較低應稅所得率的業務按照較高的應稅所得率征稅。此外,實行核定徵收的企業,不能享受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賬徵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稅收優惠待遇,涉稅風險較小,便於投資者和稅務機關全面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不少私營企業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只能採用核定徵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營企業為逃避稅收,縮小規模,異地經營,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經營的個體戶狀態,放棄查賬徵收的方式。私營企業規模小,無法形成產業優勢,會計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業經營管理的水平,綜合權衡,私營企業選擇查賬徵收方式,不僅降低涉稅風險,而且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這需要企業依照國家規定設置賬簿,核算收入、成本、費用,並按期辦理納稅申報。
3、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
業務招待費是私營企業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營業主將個人及家庭餐飲、食品、娛樂支出的發票拿到企業報銷,這種人為增加企業費用的做法並不可取。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採用"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設定業務招待費最高扣除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防止企業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
由於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無論是否合理,都不允許全額扣除,首先,企業應控制並壓縮業務招待費支出金額,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與其他費用,不要把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費、董事費等其他開支混入業務招待費,企業參加產品交易會、展覽會發生的餐飲費、住宿費,應作為業務宣傳費列支。其次,企業可以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增加費用的稅前扣除金額。例如,將某些餐飲招待費改為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在禮品上印上企業的名稱或標志,附帶企業的宣傳資料,或者邀請客戶參加企業舉辦的產品推介會,要求參會人員簽到,並為參會人員提供餐飲和住宿,由此產生的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4、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進行籌劃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私營業主熱心公益事業。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利潤總額只能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才能計算出來,而捐贈是在年度期間發生的,如果企業捐贈前不進行納稅分析,可能使企業因捐贈背負額外的稅負,而將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起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也可獲得節稅收益。
5、注意劃分企業經營支出和投資者個人支出
目前不少私營企業會計核算不規范,要求財務人員報銷其個人或家庭消費性支出,將企業資金用於個人或家庭購買汽車、住房也不進行納稅申報,或者以借為名公款私用偷稅漏稅,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實,會給企業和投資者造成嚴重的損失。
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並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除上述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並且企業的上述支出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此外,為了避免部分企業股東以"借"為名,挪用公款私用,偷逃稅款,稅法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6、投資者分紅與工資、薪金所得的籌劃
由於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計稅工資的限制,私營公司的投資者領取的工資、薪金所得,只要是合理的工薪支出,允許稅前扣除,而投資者分得的股利紅利所得,屬於稅後利潤分配,不得稅前扣除,投資者可以在分紅與工薪所得之間進行選擇,合理降低所得稅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