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想知道:北京市 北京最大法院在哪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最高審判機關,依據憲法等法律的規定,除行使國家審判權、審判案件外,對在下轄的各中級人民法院和各區、縣人民法院以及各專門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同時,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10號
② 北京有幾個高級人民法院
如果您說的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話。(全國的、只有一個)
那北京只有一個高院,全稱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北京站東側東二環邊上。
然後有一中院、二中院,沒什麼第二高級人民法院。至於你說的人,恐怕要到具體的法院去問了。
③ 我國最高級的法院是哪一個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成立於1949年10月22日,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並依照法律確定的職責范圍,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員組成,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第一百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法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第一百三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第一百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