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居住證辦理 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人資料准備齊全後,向聘用單位提出辦理工作居住證申請
2、聘用單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證的系統中注冊,注冊成功後使用單位注冊的登陸名和密碼進入本單位系統為員工注冊。個人登錄之後需要填寫個人信息以及工作情況、教育情況、獎勵情況、隨往人員等,最後提交申請,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
3、區縣人事局審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
4、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後由區縣人事局製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證系統中可以看到申請進度。
Ⅱ 如何辦理北京工作居住證
按照我市規定,應到現住地流管站辦理暫住登記並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待持有6個月後,並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中的一個,可以到現住地派出所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Ⅲ 想辦理北京居住證,該怎麼辦理
一、北京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1、來京人員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
①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②在京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注意: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託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1、申請人網上申請,依次完成填表、預覽確認操作,等待系統通知。
2、系統後台信息審核,並進行系統排隊,排隊完成之後系統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到現場辦理。
3、窗口受理人員現場受理網上申請居住登記卡時,將核驗您填寫的身份信息與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是否一致,核驗您填寫的現住地址與提供的在京住所證明材料是否一致,存在不符的情況時,現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您的申請。審核通過後,請在《個人承諾書》上現場簽字。系統默認使用您的身份證照片制發《居住登記卡》,如果您需要現場拍照,請向工作人員明示。
4、製作並發放《居住登記卡》。
5、公安機關和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流管站將會入戶核實您填報的信息,若發現提供的信息存在虛假情況,有權注銷您的《居住登記卡》。
Ⅳ 北京居住證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居住證到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辦理,辦理居住證的手續如下: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資料及證件;
2、去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按要求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隨同的,還需要同時填寫《隨同的未滿16周歲人員情況》表、填寫《居住證信息登記表》或者《臨時居住證信息登記表》(以上兩表,名稱可能略有差別);
3、填寫完上述資料後,在派出所採集好人相信息,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按時領取即可。
Ⅳ 在北京怎麼辦理居住證
北京居住證辦理: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
《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八條
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並符合在京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村)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證》。
第九條
來京人員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應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並如實提供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和信息。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Ⅵ 北京居住證怎麼辦理
《北京市居住證》辦理使用指南
外地戶籍來京人員可以申請《北京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
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
並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申請《居住證》時,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居住時間證明、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以及(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連續就讀證明)三項材料之一的。
通過「北京市居住證服務平台」提供網約申領居住證辦理服務。也可通過「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進行辦理。如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機或不方便申領電子證照人員,可到居住證辦理窗口申請。
經審核在8個工作日內核發電子居住證。
來京人員使用智能手機下載「北京通」APP,登陸後點擊首頁「全部電子卡證」,即可查看,展示電子居住證。
Ⅶ 外地人在北京怎麼辦理居住證,要什麼條件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條件:連續六個月的社保證明、連續六個月的個稅證明、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登記卡滿五個月,或持有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以上為申請居住證的條件。
如果沒有時間證明,請先申請北京居住登記卡。時間條件滿足後,需要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中的一個,可以到現住地派出所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Ⅷ 北京居住證怎麼辦理
《北京市居住證》辦理使用指南
外地戶籍來京人員可以申請《北京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
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
並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申請《居住證》時,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居住時間證明、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以及(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連續就讀證明)三項材料之一的。
通過「北京市居住證服務平台」提供網約申領居住證辦理服務。也可通過「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進行辦理。如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機或不方便申領電子證照人員,可到居住證辦理窗口申請。
經審核在8個工作日內核發電子居住證。
來京人員使用智能手機下載「北京通」APP,登陸後點擊首頁「全部電子卡證」,即可查看,展示電子居住證。
Ⅸ 如何辦理北京居住證
北京居住證辦理方式:
1、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單位注冊地所在的區縣人事局提交申請;
2、申請人聘用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人事局進行審核,報市人事局審定核發;
3、北京市人事局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會發放居住證。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第五條
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由聘用單位向其注冊地所在區縣人事局提出申請,報市人事局審定核發。《工作居住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可辦理延期手續。
第六條
《工作居住證》遺失或需變更聘用單位、居住地址等內容的,應及時向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辦理掛失、補發或變更手續,並報市人事局備案。
第七條
持《工作居住證》滿3年的,經聘用單位考核推薦,根據其能力、業績情況,對於符合年度人才開發目錄要求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