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州落戶需要哪些條件
通常是25平方米可以落戶一個人
買100平方米就可以落戶4個人了
買房子的優惠得看開發商了
如果是二手房的話
得留意房子的戶口是否已經被落戶了
㈡ 如何在福州落戶
一般的畢業生的落戶情況有這樣幾種,
第一,直系親屬的戶口在福州,比如父母兄弟啦,或者他們現在買了福州的房子,而且是要帶戶口的房子,那麼只要證明你和他們的親屬關系,你就可以落戶了,也或者你自己買一套帶戶口的房子;
第二,先寄放在人才市場,要寄放費用的,有的企業可以幫你把戶口落戶到單位,有的則不管,不過國企一般是會幫你做的,不過現在連事業單位的新近人員都是寄放在本系統或者相關系統的人才市場了,所以這個要問你們企業具體的政策而定
㈢ 福州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一、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實現落戶「零門檻」不設學歷、年齡、就業創業限制,外省市人員均可申請在我市落戶,六縣(市)、長樂區人員均可申請在五城區落戶。二、全面放開近親屬投靠條件,實現投靠「零門檻」除院校學生集體戶外,凡具有我市戶籍的人員,其近親屬均可申請投靠落戶。三、提供落戶地址多樣化選擇新來我市落戶人員可根據提供的材料類型選擇落戶地址。在六縣(市)、長樂區和倉山區三江口區域租賃私有住房的,允許落戶,但房屋租賃必須經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四、降低集體戶設立條件(一)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從業人數滿5人的可申請設立單位集體戶;(二)各人才公寓可申請設立集體戶;(三)商住樓可以樓座為單位申請設立集體戶。五、自本措施頒布之日起,新落戶適齡兒童按照現有招生政策安排入學,如所在縣(市)區學位不足,由本縣(市)區統籌直至全市統籌安排入學。六、本措施的實施細則由市公安局另行頒布。七、本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㈣ 如何落戶福州
居住在福州市轄區、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之外的我省其他設區市的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與居住地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達法定婚齡子女、父母,均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縣(市)城區和建制鎮標准,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
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轄區、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之外的其他縣(市)城區和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達法定婚齡子女、父母,均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
【戶口遷移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年滿18周歲;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所需材料:
申請人書面申請。
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遷入人戶籍證明。
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二)購房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且房屋產權人在市內有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的公民,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申請遷入落戶地派出所受理並審核下列相關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所需材料:
申請人書面申請。
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遷入人戶籍證明。
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件證明。
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三)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具有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各類專家、留學回國人員、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以及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各類人才,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所需材料:
申請人書面申請。
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遷入人原籍戶籍證明。
所在工作單位證明或錄(聘)用證明。
相關學歷、職稱證書、護照等證件。
《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落戶
1、通過省、市「畢分辦」派遣到我市就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地派出所憑:
就業派遣報到證。
接收單位證明。
相關學歷證書。
《戶口遷移證》。
居民身份證。
戶口在生源地的,憑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及以上證件證明,填寫《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由落戶地派出所受理,報分、縣(市)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2、對在本市就讀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且戶口已遷入學校,畢業後在同一城市(鎮)就業的,畢業生憑:
集體戶口頁、居民身份證。
學歷證書。
接收單位證明。
落戶親朋家庭戶口簿。
由落戶地派出所核實上述證明材料,在接收單位證明上簽署「同意落戶」意見後,直接回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再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3、通過各級人才市場代理部門就業和通過各級人才市場引進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憑:
省、市「畢分辦」就業報到證。
接收單位證明。
相關學歷證書。
《戶口遷移證》。
將戶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記為集體戶口。
(五)大中專院校招收新生戶口遷移及落戶
經教育部批准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落戶,本著自願的原則,辦理戶口遷移。
新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憑印(或蓋)有「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的新生錄取通知書為新生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1、普通高等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新生《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蓋有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
統一辦理集體戶口遷入登記。
2、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市發改委招生計劃。《中等專業學校招收新生落戶表》(一式三份)。《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新生花名冊》(一式三份)。
逐級報分局、市局核准後,統一辦理集體戶口登記。
3、技工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市發改委招生計劃。《技工學校招收新生落戶表》(一式兩份)。《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新生花名冊》(一式兩份)。
逐級報分局、市局核准後,統一辦理集體戶口登記。
(六)投資興辦實業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在我市投資100萬元以上,興辦二、三產業、具有法人資格,有租賃或自建廠房、辦公場所,且資金佔用一年以上,或雖投資不足100萬元,而年納稅額達5萬元以上的,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此項遷入戶口,暫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所需材料:
申請人書面申請。
《營業執照》。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稅票。
租賃或自建房相關有效證件。
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遷入人原籍戶籍證明。
《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其他相關材料。
(七)幹部、職工工作調動戶口遷入落戶
在職幹部、職工工作調動戶口遷入,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戶口准遷證》。所需材料:
縣級以上具有調配權的勞動、人事、組織部門出具的調令或實行垂直領導的系統內部有調配權的勞動、人事、組織部門出具的調動函。
《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遷入人戶籍證明。
居民身份證。
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八)部隊轉業軍人及隨遷家屬子女、軍隊幹部家屬隨軍落戶
1、部隊轉業幹部隨遷家屬子女落戶,應先到市局戶政處辦理戶口准遷手續。所需材料:
市、縣軍轉辦簽發的《石家莊市接收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遷)家屬落戶審批表》。
《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以上兩種表均蓋市、縣軍轉辦章)
隨遷家屬戶籍證明。
居民身份證。
2、軍官具備家屬隨軍條件的,經師(旅)級以上政治機關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市公安局審核下列材料後,簽發《戶口准遷證》。所需材料:
《軍隊幹部申請家屬戶口隨軍審批表》。
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幹部任職命令。
軍官證。
結婚證。
隨遷家屬居民身份證。
隨遷人員戶籍證明。
年滿十八周歲的隨遷家屬戶口為城鎮人口的,須持有《再就業優惠證》。
其他相關證明證件。
註:對安置辦落戶通知書上的出生日期與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戶口底簿登記的出生日期辦理落戶(派出所根據情況,可核查戶口底簿,也可從注銷信息庫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屬異地安置,對安置辦落戶通知書上的出生日期與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須由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銷戶口證明,按注銷戶口證明辦理落戶。
(九)在當地工作、生活滿10年的常住戶口居民,仍無固定住所的,可憑租賃房屋證明,或在親屬處居住證明,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證明,申請辦理其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申請人申請。
戶籍證明。
結婚證及身份證。
租賃房屋證明或親屬戶口(並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單位或居委會證明。
(十)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人員落戶
對從市區及各縣(市)注銷戶口的捕、勞、少人員,釋放、解教、解除少管後,市區及各縣(市)內無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投靠的,可投靠關系密切的人員落戶。
所需材料:
本人書面申請。
勞改機關或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機關發給的解釋證明或解除教養、管教證明。
注銷戶口證明(應註明沒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親屬)。
被投靠人的書面申請。
被投靠人的戶口簿。
填寫《解決疑難戶口落戶表》(一式兩份)。
報分、縣局同意後,派出所辦理遷入落戶手續。
㈤ 福州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具體需要材料可以咨詢相關部門,一般情況下各地會有人才引進或者其他落戶政策。以下內容僅供參考,一、遷入就業單位所設立的集體戶還需提交這些材料:由房屋產權主管部門出具的本人以及配偶在本縣(市)轄區內無房證明,和與本就業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並在本就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憑證(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二、落戶就業單位名下住房需提交這些材料:由房屋產權主管部門出具的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縣)轄區范圍內無房證明,和與本就業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並在本就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憑證(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並納稅憑證),落戶人數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每15平方米一人;三、落戶福州市轄區就業單位名下住房需提交這些材料:需與本就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滿 3 年和在本就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並納稅滿3年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㈥ 福州集體戶怎麼落戶
法律分析:(一)設立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集體戶。編制或者從業人數滿5人(含)以上的,可向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戶政窗口民警當場辦理。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設立集體戶的報告(>>點擊查看);
2.批准單位成立文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
3.本單位名下辦公場所或者職工集中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權屬憑證,或黨委、政府部門關於機關、團體、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啟用的批文或會議紀要;
4.編辦核定的本單位編制文件或者從業人員繳納社保人員花名冊;
5.本單位指定的戶口協管員《居民身份證》。
(二)設立人才公寓集體戶。用於登記居住在人才公寓的人員及其近親屬戶口,由人才公寓管理部門向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戶政窗口民警當場辦理。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設立集體戶的報告;
2.市委人才辦關於設立人才公寓集體戶批文;
3.人才公寓集體戶指定的戶口協管員《居民身份證》。
(三)設立商住樓集體戶。以樓座為單位設立,用於登記商住樓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近親屬戶口,首位商住樓房屋所有權人向轄區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時設立。提供下列材料:
1.落戶申請和材料真實性聲明書;
2.遷移人《居民戶口簿》、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3.商業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非律問題非律問題非律問題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㈦ 怎樣才可以落戶福州
放在人才市場的話,以後若是跟福州本地的朋友結婚了 ,可以遷出碼?還有就是放在人才市場需要怎麼做呢?
㈧ 福州放寬落戶限制 在福州落戶需要哪些條件
符合落戶的群體有以下:
(一)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落戶限制。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高校畢業生、取得就業地認證的初級工以上《崗位技能資質等級證書》的人員、職業院校畢業生、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者高等教育文憑且經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以按照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就業單位集體戶、就業所在地鄉(鎮、街道)公共地址的順序,將本人戶口遷入就業地落戶。
(二)實行高校錄取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和職業院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往院校學生集體戶落戶,畢業後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或者遷入就(創)業地。
(三)在福州市轄區內連續居住滿 3 年,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與居住地就業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滿 3 年並在居住地參加社會保險滿 3 年(或依法持有居住地注冊工商營業執照並納稅滿 3 年)的年齡 45 周歲以下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
連續居住時間以連續辦理《居住證》時間為依據,《居住證》頒發前已連續辦理《暫住證》的時間,計入連續居住時間。
(四)在福州市轄區居住就業且被福州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評為勞動模範(享受或相當於福州市級及以上勞模待遇亦可)、先進工作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或福州市榮譽市民,已辦理《居住證》,與居住地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可將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戶口遷入居住地。按照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就業單位集體戶、就業所在地鄉(鎮、街道)公共地址的順序,將戶口遷入就業地落戶。
(五)在福州市轄區之外的縣(市)城區和建制鎮居住,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就業單位設立的集體戶,視為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㈨ 福州落戶需要什麼條件都有什麼流程
你說落戶的話看一下自己有沒有房子或者是所在的單位有沒有集體戶。
㈩ 福州買房如何落戶
福州買房落戶流程和資料如下:
1、外埠人員在沈購買成套住房,取得合法的房屋產權證,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及同住父母辦理落戶。
2、辦理手續如下:申請書,身份證,戶口薄,婚姻狀況證明,產權證,契稅證,2008年7月1日以後外埠居民購買的二手房,取消《房地產轉讓(落戶購房)登記申請審批表》,改為《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辦證聯》,辦理戶口登記申請書。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
3、遷入二手房落戶的(含外埠居民購房),對原住戶戶口未遷出,但在我市其他地區有房屋且具備落戶條件的,應動員其盡快辦理戶口遷移。找不到原房主或有特殊原因的,由購房人寫出落戶申請書,自願承擔落戶後所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可准予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