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福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法律依據:《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每個家庭確定一名年滿18周歲,在本市五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財產和住房建築面積應當與申請人合並計算。
一個家庭只限申請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⑵ 在福州是申請廉租房需要哪些條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並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三、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含);家庭財產9.5萬元以下(含);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以下(含)。
五、申請家庭成員中,已領取市屬國有企業住房工齡補貼的,在其獲得保障資格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主動通知其辦理退出住房工齡補貼手續;未辦結退款手續的,不提供廉租房保障。獲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時可不受戶籍限制。
(2)福州怎麼申請公租房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廉租房:
一、申請家庭成員通過購買住房取得我市城區戶籍的;
二、申請家庭成員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市、區房產管理(登記)部門交易登記時間為准;
三、申請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過政府優惠價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請人與配偶雖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五、申請人雖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但該賬戶未建立於市本級的;
六、申請家庭成員自有機動車輛(不含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店面、商鋪及其他各類非住宅房產的。
申請材料須備齊廉租房:
一、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法院判決書)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
二、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開具的非村民或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明(本項證明已編入申請表內,請領表後辦理證明手續)。
三、申請家庭成員承租公房或自有住房的提供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產權證(未辦理產權證的提供正式房屋銷售合同或其他可證明房屋權屬及面積的憑證)。
租住私房的提供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證或其他可證明房屋權屬的憑證。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交單位開具的有無分配住房的證明(本項證明已編入申請表內,請領表後辦理證明手續)。
四、申請家庭成員的工資、養老金、生活補貼(補助)等收入來源有效證明,其中單位在職人員除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外,還應提供單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儲蓄存摺或銀行對賬單,家庭成員所擁有的金融財產等各類財產(包括儲蓄存款、股票、基金、債券及車輛等)。
憑證,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無工作單位的,提供失業證或由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開具的無業和實際收入情況證明。個體工商戶,提供經營執照、上年度個人所得稅及相關稅收繳交憑證。
五、申請人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提交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未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由工作單位開具未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相關證明。
六、城市低保、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享受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等特殊困難家庭,提供相關證件。
⑶ 福州市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法律分析:申請公租房的申請人是需要年滿十八周歲並且是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等。申請人只需要帶上手寫申請書還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戶口本原件、復印件還有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到公租房部門申請辦理登記即可。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⑷ 在福州如何申請廉租房廉租房和公租房一樣嗎
符合廉租房申請標準的人,可以去居住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申請。廉租房和公租房比較類似,都是政府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一種保障性住房,而且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根據《福州市城區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並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三)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財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收入和財產標准;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
(4)福州怎麼申請公租房擴展閱讀:
《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第二條 整合公共租賃住房政府資金渠道。廉租住房並入公共租賃住房後,地方政府原用於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調整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設。原用於租賃補貼的資金,繼續用於補貼在市場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
從2014年起,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以及租賃補貼資金繼續由財政部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安排的中央用於新建廉租住房補助投資調整為公共租賃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助投資,並向西藏及青海、甘肅、四川、雲南四省藏區、新疆自治區及新疆建設兵團所轄的南疆三地州等財力困難地區傾斜。
⑸ 申請福州市廉租房需要哪些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並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三)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財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收入和財產標准(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家庭財產9.5萬元以下);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13平方米以下)。
(5)福州怎麼申請公租房擴展閱讀:
不能申請的條件: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請家庭成員通過購買住房取得我市城區戶籍的;
(二)申請家庭成員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市、區房產管理(登記)部門交易登記時間為准;
(三)申請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過政府優惠價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五)申請人雖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但該賬戶未建立於市本級的;
(六)申請家庭成員自有機動車輛(不含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店面、商鋪及其它各類非住宅房產的。
⑹ 福州廉租房怎麼申請,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並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三)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財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收入和財產標准(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家庭財產9.5萬元以下);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13平方米以下)。
法律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⑺ 福州公租房申請的條件有哪些
公共租賃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於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公共租賃房不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等。公共租賃房有規劃合理、配套完善等優點,但在實際使用中也存在戶籍、租金等問題。
公租房申請材料
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將進一步完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
6、房產證明。
⑻ 福州B型公租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1.具有本市五城區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2.在本市城區務工且在本市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3年。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含)職稱或技師以上(含)職業資格的技能型人員,且在本市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1年。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⑼ 福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4.8萬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於7.2萬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幾類人員可提出申請:1.具有本市五城區居民戶籍(含集體戶)(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申請之日落戶已滿3年,在本市城區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2.在本市城區務工且在本市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4年,或屬於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市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城區無自有住房。3.屬於在本市城區范圍內的省、市、區屬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且已轉正定級的在編工作人員,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城區無自有住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劃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管理全國房地產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土地管理部門的機構設置及其職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⑽ 福州市公租房申請需要去什麼地方辦理
福州市公租房需要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辦理,具體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請人向居住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誠信承諾書以及家庭收入、財產和住房查詢授權書,並提交相關材料第二步:經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初步審核後,在申請人居住地社區公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提交到區住房保障部門復查。第三步:區住房保障部門復查符合準入條件後,將會上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再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申請人家庭資格進行復審,符合條件的名單將會面向社會公示15日。第四步:公示無異議或復查後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登記,納入輪候配租范圍第五步:經核准獲得承租資格的申請人,由國有房產管理部門組織選房第六步:申請人根據國有房產管理部門的選房方案選定公租房後,領取《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確認書》,並在市國有房產管理部門發出入住通知之日起30日內,與福州市國有房產管理部門簽訂《福州市五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