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崇文街街道的歷史沿革
解放前夕,崇文街辦老城區屬原江陵縣沙市民權鎮管轄。
1949年7月17日,沙市市政府接管了國民政府江陵縣所轄的沙市民生、民權、民族3個鎮公所,建立了一、二、三3個區公所。區公所為市政府派出機關,由區委書記、區長、辦事員、工勤人員8—9人組成。
1949年底至1950年11月,崇文街辦老城區屬沙市第二區公所管轄。
1950年11月,撤銷區公 所,街道工作由6個派出所代管。每個派出所由婦女幹事、衛生幹事各一名,民政幹事2至3人。崇文轄區改由公安局第二、五兩個派出所兼管。
1953年1月,在民主建政運動中,全市建立5個區公所。區公所由區委書記、區長、秘書、婦女主任等6至7人組成。崇文老城區為第二區的全部和第一區的一部分。同時設立了12個居民委員會。 1955年11月,根據國務院關於「人口在20萬以下的城市不應該設區」的規定,撤銷 4個區公所,(第五區區公所已於1953年4月撤銷)建立7個街道辦事處。本辦事處以其駐地在崇文街而命名為崇文街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為市政府派出機關,配有主任、秘書、3名幹部和1名炊事員。經費由市政府統一開支。當時轄區范圍南沿中山路,北至旅寄坊,東起便河路,西抵七里巷、逢春坊和桂香街。
1956年11月,撤銷通衢路、民主街兩個街道辦事處,所轄地段分別劃入解放路、崇文街、中山橫街、勝利街4個街道辦事處。 1958年11月,在大辦人民公社時,全市由5個街道辦事處改為3個城市人民公社。崇文街街道辦事處改為覺樓人民公社。原中山橫街街道辦事處所轄的北京路以南,梅台巷、杜公部巷、青楊巷以西地段劃歸覺樓公社(見1958年圖示)。人民公社是工、農、商、學、兵5位一體的,政社合一的組織。公社設有中國共產黨沙市市覺樓公社委員會(以下簡稱公社黨委),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沙市市覺樓公社委員會(以下簡稱公社團委),沙市市覺樓公社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公社婦聯)。黨委設組織部、宣傳部、監察委員會。行政設勞動生產部、財貿部、文教衛生部、人民福利部、武裝保衛部,黨委和行政合設一個辦公室。(1959年底,行政各部改為科,定編37—40人。公社成立後,市委拿桐、市人委決定將部分小型地方國營工廠、全部手工業工廠、全部合作商業和全市小學規劃所在地的人民公社管理。1961年秋,又將上述劃給公社管理的小型地方國營工廠、手工業工廠、合作商店、小學全部劃回原系統。
1960年5月,各公社建立分社,實行三級管理。覺樓公社下設崇文、中山、七一、便河四個分社。1961年4月撤銷分社。
1962年11月,市區3個公社改為5個公社。
覺樓公社所轄的北京路以南,便河、便河東路、中山橫街以東的地段被劃去,加上從勝利公社劃出的部分地段,增設了中山橫街、北京路兩個公社。調整後的公社機關大為縮減。公社黨委改為黨支部,原有的黨委各部全部撤銷。公社僅設主任、副主任、婦聯主任、會計和文教、民政、生產幹事等共9——10人。
1966年3月,公社恢復黨委,5月增編3人。
1966年12月,崇文街改名為紅衛街,覺樓人民公社改名為紅衛公社。
1970年1月,公社成立革命委員會,內部機構設政工、辦事、生產3大組。
1971年12月,東方紅公社的中山路以南,青楊巷以西地段劃給紅衛公社管轄。 1980年5月12日,沙政文(1980)54號文通知:經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紅衛公社改名為崇文街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人員、編制維持原狀。
另經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原紅衛公社10個居民委員會(簡稱居委會),調整為13個居委會,新增旅寄坊、洪家巷、洪家垸3個居委會,將原紅衛公社前進居委會,新建居委會劃給中山路街道辦事處。將原解放公社塔橋路以東地段劃給崇文街街道辦事處。 1994年10月,沙市與荊州地區合並更名為荊沙市。1995年2月,荊沙市編委,《荊機編(1995)15號》文件通知, 將原沙市市人民政府崇文街街道辦事處更名為荊沙市沙市區崇文街街道辦消襲坦事處。(更名後,辦事處由原來的副縣級單位改為科級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紀委、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街道工作科、計統財務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其他機構設:街道工會、團委、婦聯、武裝部、下屬事業單位為城市文明建設辦公室。
1997年增禪蘆加地處西乾渠以北的月季園居委會(後改為東岳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