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tsh高是否甲減,要否吃葯,飲食禁忌,FT3FT4正常是否還要查T3T4[甲減]
一般來說, TSH > 10 mU /L的患者, 因其有較高的甲減發生率, 且治療後臨床症狀、肌肉功能、精神狀態、生育能力及心功能均可改善, 血脂明顯下降, 給予適當替代已無異議。對於TSH水平在5~10 mU /L的患者, 是否治療可參考以下情況: 年輕、甲狀腺相對大且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TPOAb) ( + ) 者、抽煙者、存在雙向精神失常者、兒童、青少年、孕婦及不孕的婦女均應治療。因甲減可加重精神失常, 而抽煙是亞臨床甲減進展為甲減的一個危險因素。 甲減替代治療的目的是為了補充不足的激素,盡可能滿足正常需要, 在質和量上達到正常生理效應。其理想劑量的判斷指標目前多認為: 以臨床症狀基本緩解, T3、T4 在正常范圍, TSH濃度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低限為宜, 推薦目標值為0.5~ 1.5 mU/L。 對妊娠前已確診甲減的患者, 應充分替代治療使甲狀腺功能正常6個月後再懷孕。目前認為TSH 2.5 mU/L是一個普遍接受的上限。一般來說, 妊娠期間, 孕婦對甲狀腺激素的需要量要增加30% ~50% , 達標時間越早越好(最好在妊娠8周內)。在整個妊娠期間, 血清TSH水平應保持在2.5~0.3 mU/L , 血清FT4 保持在非孕婦女正常范圍的上1 /3水平, TT4 保持在非孕婦女正常范圍的 1.5倍水平, 2~4周監測1次, 調整L-T4 劑量。TSH達標後, 每6~8周監測1次,一般需要劑量為2.0 ug/kg/d 。 妊娠過程中發現的甲減92%為亞臨床甲減, 其發生率約為2.3%。由於甲狀腺激素缺乏對胎兒神經、智力發育的危害較大, 建議對高危妊娠婦女進行篩查。甲減或亞臨床甲減一經診斷, 即予L-T4 2.0 ug/kg/d治療。補充甲狀腺激素, 重新建立下丘腦- 垂體-甲狀腺軸的平衡一般需要4~6周, 故治療初期,每4~6周檢測甲功, 調整L-T4劑量, 直至達到治療目標。 甲狀腺過氧化物酶(TPO)是甲狀腺激素合成過程中的關鍵酶,其活性降低可影響甲狀腺激素的生物合成,TPOAb對TPO的活性有一定的抑製作用,而TPOAb與明顯的甲狀腺功能異常有關,該抗體陽性趨向於甲狀腺損害和淋巴細胞性炎症。TPOAb陽性表明一種亞臨床甲減和早期橋本病,有報道: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的女性發生臨床甲減的危險明顯增高,其發病率為每年4.3%。TPOAb濃度在治療過程中是變化的,有研究表明,隨著臨床症狀的好轉,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疾病自身抗體逐漸減少,大量淋巴細胞浸潤可改善以至恢復正常。橋本氏病患者存在高滴度TPOAb時,最終發生甲減的幾率增大,存在高滴度TPOAb的甲亢患者,行碘或手術治療後發生永久性甲減的可能性大。抗甲狀腺葯物可以抑制甲狀腺自身抗體的產生,而碘劑能增加甲狀腺的自身抗體的產生。攝人碘增高,可誘發具有遺傳傾向人群的自身免疫甲狀腺疾病由隱性轉為顯性。對於自身免疫甲狀腺疾病的患者及其一級親屬和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人群,應食用無碘鹽。檢查尿碘可更好的判斷體內碘含量,據此指導飲食。 (中日友好醫院馬步成大夫鄭重提醒:因不能面診患者,無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具體診療請一定到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㈡ 懷孕中期尿碘低怎麼辦對胎兒的影響是不是很大
孕婦缺碘肯定會影響胎兒的發育。 碘是甲狀腺素組成成分。甲狀腺素能促進蛋白質的生物合成,促進胎兒生長發育。妊娠期甲狀腺功能活躍,碘的需要量增加,這樣就易造成妊娠期碘攝人量不足或缺乏,特別是在我國有很多地區屬於缺碘區,更易造成孕婦缺碘。 孕婦缺碘易發生甲狀腺腫大,並影響胎兒的發育,嚴重者新生兒出現「克汀病」。該病的發生以胎兒胚胎期缺碘為關鍵。其臨床上有疲乏、無力、畏寒、嗜睡、對外界興趣不大等代謝和循環功能性變化,骨骼發育異常,腦發育缺陷及延遲,皮膚干而成鱗片狀,毛發、指甲無光、脆弱等。為了孕婦本身的健康和胎兒的正常發育,孕婦必須注意不可缺碘,尤其在缺碘地區更要有意吃些含碘豐富的食物。 最好的補充碘食品為海產品,如海帶、紫菜、魚肝、海參、海蜇、蟶干、蛤等,甜薯、山葯、大白菜、菠菜、雞蛋等也含有碘,均可適量多吃一些。如用碘化鹽補充碘時,需注意不可用大量,以免引起產後甲狀腺腫或合並甲狀腺功能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