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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福州個人繳納社保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福州市市級社保經辦機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應為福州市四城區居民(含福州市集體戶籍)或持有福州市《居住證》的人員。
具體辦理程序如下:在原工作單位已為您辦理社保關系減員手續後,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如需福州市《居住證》的應另外提供《居住證》,至福州市社保中心或福州市市民服務中心一樓社保窗口辦理增員登記手續。手續辦結5個工作日後到四城區稅務機關繳費窗口辦理申報繳費。該手續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不需要額外的材料。
福州市社保政策咨詢電話:87305925、83929102。
辦理社保業務地址:福州市社保中心(晉安區後浦路6號市勞動保障大廈3樓)或福州市市民服務中心一樓(台江區五一廣場南側高橋路69號公交仁德站對面)社保窗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