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州自來水廠主要檢測和控制指標
國家現行的自來水指標
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水質監測和水質檢驗方法。
本標准適用於城鄉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 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誤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T 5750 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質量標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
GB/T 17218 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
GB/T 17219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質標准
SL 308 村鎮供水單位資質標准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生活飲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 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輸配水管網送到用戶或者公共取水點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設施供水。為用戶提供日常飲用水的供水站和為公共場所、居民社區提供的分質供水也屬於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戶之前經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或深度處理,通過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的供水方式。
3.2.3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 1000m 3 以下(或供水人口在 1 萬人以下)的農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戶直接從水源取水,未經任何設施或僅有簡易設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規 指標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
3.4非常規 指標 non-regular indices
根據地區、時間或特殊情況需要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指標。
4 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
4.1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證用戶飲用安全。
4.1.1 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飲用水中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3 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4 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4.1.5 生活飲用水應經消毒處理。
4.1.6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表 1 和表 3 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廠水中消毒劑限值、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中消毒劑餘量均應符合表 2 要求。
4.1.7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質因條件限制,部分指標可暫按照表 4 執行,其餘指標仍按表 1 、表 2 和表 3 執行。
4.1.8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可適當放寬。
4.1.9 當飲用水中含有附錄 A 表 A.1 所列指標時,可參考此表限值評價。
表 1 水質常規 指標 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 、微生物指標 ①
總大腸菌群( MPN/100mL 或 CFU/100mL )
不得檢出
耐熱大腸菌群( MPN/100mL 或 CFU/100mL )
不得檢出
大腸埃希氏菌( MPN/100mL 或 CFU/100mL )
不得檢出
菌落總數( CFU/mL )
100
2 、毒理指標
砷( mg/L )
0.01
鎘( mg/L )
0.005
鉻(六價, mg/L )
0.05
鉛( mg/L )
0.01
汞( mg/L )
0.001
硒( mg/L )
0.01
氰化物( mg/L )
0.05
氟化物( mg/L )
1.0
硝酸鹽(以 N 計, mg/L )
10
地下水源限制時為 20
三氯甲烷( mg/L )
0.06
四氯化碳( mg/L )
0.002
溴酸鹽(使用臭氧時, mg/L )
0.01
甲醛(使用臭氧時, mg/L )
0.9
亞氯酸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時, mg/L )
0.7
氯酸鹽(使用復合二氧化氯消毒時, mg/L )
0.7
3 、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15
渾濁度( NTU- 散射濁度單位)
1
水源與凈水技術條件限制時為 3
臭和味
無異臭、異味
肉眼可見物
無
pH ( pH 單位)
不小於 6.5 且不大於 8.5
鋁( mg/L )
0.2
鐵( mg/L )
0.3
錳( mg/L )
0.1
銅( mg/L )
1.0
鋅( mg/L )
1.0
氯化物( mg/L )
250
硫酸鹽( mg/L )
250
溶解性總固體( mg/L )
1000
總硬度 ( 以 CaCO 3 計, mg/L )
450
耗氧量( COD Mn 法,以 O 2 計, mg/L )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mg/L 時為 5
揮發酚類(以苯酚計, mg/L )
0.002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mg/L ) 0.3
4 、放射性指標 ②
指導值
總α放射性( Bq/L )
0.5
總β放射性( Bq/L )
1
① MPN 表示最可能數; CFU 表示菌落形成單位。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群時,應進一步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水樣未檢出總大腸菌群,不必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
②放射性指標超過指導值,應進行核素分析和評價,判定能否飲用。
表 2 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 指標及 要求
消毒劑名稱 與水接觸時間 出廠水
中限值 出廠水
中餘量 管網末梢水中餘量
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游離氯 ,mg/L )
至少 30min 4 ≥ 0.3 ≥ 0.05
一氯胺(總氯, mg/L )
至少 120min 3 ≥ 0.5 ≥ 0.05
臭氧( O 3 , mg/L )
至少 12min 0.3 0.02
如加氯,
總氯≥ 0.05
二氧化氯( ClO 2 , mg/L )
至少 30min 0.8 ≥ 0.1 ≥ 0.02
表 3 水質非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 、微生物指標
賈第鞭毛蟲( 個 /10L )
< 1
隱孢子蟲( 個 /10L )
< 1
2 、毒理指標
銻( mg/L )
0.005
鋇 ( mg/L )
0.7
鈹( mg/L )
0.002
硼( mg/L )
0.5
鉬( mg/L )
0.07
鎳( mg/L )
0.02
銀( mg/L )
0.05
鉈( mg/L )
0.0001
氯化氰 (以 CN - 計, mg/L )
0.07
一氯二溴甲烷( mg/L )
0.1
二氯一溴甲烷( mg/L )
0.06
二氯乙酸( mg/L )
0.05
1,2- 二氯乙烷( mg/L )
0.03
二氯甲烷( mg/L )
0.02
三鹵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總和)
該類化合物中各種化合物的實測濃度與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過 1
1,1,1- 三氯乙烷( mg/L )
2
三氯乙酸( mg/L )
0.1
三氯乙醛( mg/L )
0.01
2,4,6- 三氯酚( mg/L )
0.2
三溴甲烷( mg/L )
0.1
七氯( mg/L )
0.0004
馬拉硫磷( mg/L )
0.25
五氯酚( mg/L )
0.009
六六六(總量, mg/L )
0.005
六氯苯( mg/L )
0.001
樂果( mg/L )
0.08
對硫磷( mg/L )
0.003
滅草松( mg/L )
0.3
甲基對硫磷( mg/L )
0.02
百菌清( mg/L )
0.01
呋喃丹( mg/L )
0.007
林丹( mg/L )
0.002
毒死蜱( mg/L )
0.03
草甘膦( mg/L )
0.7
敵敵畏( mg/L )
0.001
莠去津( mg/L )
0.002
溴氰菊酯( mg/L )
0.02
2,4- 滴( mg/L )
0.03
滴滴涕( mg/L )
0.001
乙苯( mg/L )
0.3
二甲苯( mg/L )
0.5
1,1- 二氯乙烯( mg/L )
0.03
1,2- 二氯乙烯( mg/L )
0.05
1,2- 二氯苯( mg/L )
1
1,4- 二氯苯( mg/L )
0.3
三氯乙烯( mg/L )
0.07
三氯苯(總量, mg/L )
0.02
六氯丁二烯( mg/L )
0.0006
丙烯醯胺( mg/L )
0.0005
四氯乙烯( mg/L )
0.04
甲苯( mg/L )
0.7
鄰苯二甲酸二( 2- 乙基己基)酯( mg/L )
0.008
環氧氯丙烷( mg/L )
0.0004
苯( mg/L )
0.01
苯乙烯( mg/L )
0.02
苯並 (a) 芘( mg/L )
0.00001
氯乙烯( mg/L )
0.005
氯苯( mg/L )
0.3
微囊藻毒素 -LR ( mg/L )
0.001
3 、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氨氮(以 N 計, mg/L )
0.5
硫化物( mg/L )
0.02
鈉( mg/L )
200
表 4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 、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 CFU/mL )
500
2 、毒理指標
砷 ( mg/L )
0.05
氟化物( mg/L )
1.2
硝酸鹽(以 N 計, mg/L )
20
3 、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20
渾濁度( NTU- 散射濁度單位)
3
水源與凈水技術條件限制時為 5
pH ( pH 單位)
不小於 6.5 且不大於 9.5
溶解性總固體( mg/L )
1500
總硬度 ( 以 CaCO 3 計, mg/L)
550
耗氧量( COD Mn 法,以 O 2 計, mg/L )
5
鐵( mg/L )
0.5
錳( mg/L )
0.3
氯化物( mg/L )
300
硫酸鹽( mg/L )
300
5 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
5.1 採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 GB 3838 要求。
5.2 採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 GB/T 14848 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單位的衛生要求應按 照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執行。
7 二次供水衛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設施和處理要求應按照 GB 17051 執行。
8 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
8.1 處理生活飲用水採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 pH 調節、防銹、阻垢等化學處理劑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 GB/T 17218 要求。
8.2 生活飲用水的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和水處理材料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 GB/T 17219 要求。
9 水質監測
9.1 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
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單位的水質非常規指標選擇由當地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協商確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的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 CJ/T 206 執行。
9.1.3 村鎮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的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 SL 308 執行。
9.1.4 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結果應定期報送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水質檢測結果的內容和辦法由當地 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商定 。
9.1.5 當飲用水水質發生異常時應及時報告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9.2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定期對各類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進行衛生監督、監測。
9.2.2 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飲用水監督、監測方案。
9.2.3 衛生監督的水質監測范圍、項目、頻率由當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10 水質檢驗方法
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應按照 GB/T 5750 執行。
附 錄 A(資料性附錄)
表 A.1 生活飲用水水質參考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腸球菌( CFU/100mL )
0
產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 CFU/100mL )
0
二 (2- 乙基己基 ) 己二酸酯( mg/L )
0.4
二溴乙烯( mg /L )
0.00005
二惡英( 2,3,7,8-TCDD , mg/L )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 mg /L )
0.00001
五氯丙烷( mg/L )
0.03
雙酚 A ( mg/L )
0.01
丙烯腈( mg/L )
0.1
丙烯酸( mg/L )
0.5
丙烯醛( mg/L )
0.1
四乙基鉛( mg /L )
0.0001
戊二醛( mg/L )
0.07
甲基異莰醇 -2 ( mg /L )
0.00001
石油類 ( 總量, mg/L )
0.3
石棉(> 10 m m ,萬 /L )
700
亞硝酸鹽( mg/L )
1
多環芳烴(總量, mg /L )
0.002
多氯聯苯(總量, mg /L )
0.0005
鄰苯二甲酸二乙酯( mg/L )
0.3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mg/L )
0.003
環烷酸( mg/L )
1.0
苯甲醚( mg/L )
0.05
總有機碳( TOC , mg/L )
5
萘酚 - b ( mg/L )
0.4
黃原酸丁酯( mg /L )
0.001
氯化乙基汞( mg /L )
0.0001
硝基苯( mg/L )
0.017
鐳 226 和鐳 228 ( pCi/L )
5
氡( pCi/L )
300
㈡ 龍江村位於哪個省
龍江村地處324國道邊,面鄰烏龍江,是福州自來水廠取水口之一。是福州有名的眼鏡之鄉,有集生產、批發、零售的一條街。現有戶數1641戶,人口5637人。2012年農村經濟總收入76753萬元,村財收入47.49萬元。
龍江村與獅山村、浚邊村、青富村、洋坑村、下洋村、梁厝村、謝安村、安平村、厚峰村、臚雷村、樟嵐村、濂江村、紹岐村、福濂村、潘墩村、連坂村、黃山村、臚廈村、鰲里村、白雲村、湖際村、前錦村、璧頭村相鄰。
龍江村附近有石步水塔、石步雙塔、龍江石步王氏宗祠、樟嵐上董橋、謝安薛夢雷墓、獅山林斯琛墓等旅遊景點,有壽山石雕、福州線面、福州木雕、福州角梳、福州拌面等特產。龍江村旅遊指南石步水塔
石步水塔(石步雙塔)位於倉山區城門鎮的龍江村江邊,建於明代。塔為石構樓閣式,四角、七層、實心;通高2.7米,須彌座底部周長2.8米。塔檐出挑,塔剎為寶葫蘆狀。1995年4月公布為區級文保單位。石步水塔
石步雙塔
石步雙塔位於倉山區城門鎮龍江村,包括石步水塔和石步塔仔。1995年4月公布為區級文保單位。石步水塔為七層八角樓閣式實心石塔,通高2.7米,塔檐出挑,葫蘆狀剎頂。須彌座八角三層,邊長0.7米。石步塔仔為
龍江石步王氏宗祠
龍江石步王氏宗祠龍江石步王氏宗祠位於倉山區城門鎮龍江村,始建於明萬曆年間,清代重建,民國16年(1927)、1991年重修,祠佔地面積2075平方米,北偏西30度。祠共三進,封火山牆雙坡頂,抬梁穿斗混
㈢ 了解水務公司的進!
哈哈,很巧啊,本人對水務公司還是比較了解的,
據本人所了解的東部某水務集團,是由制水公司(負責生產自來水),供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某些地方是合在一起的統稱自來水公司),污水公司(負責污水處理),還有一些相關的市政公司,做工程.
編制的話,全國各地不一樣,得看你那裡是否改制了,如果沒有改制,應該是事業編制的,(其實個人認為這個無所謂的,編制這種東西遲早要淘汰的,薪水是關鍵)
薪水的話,還是看你在的地區,如果東部發達的地方,正式工,一般都有5,6萬,如果是領導自然不用說了,中層的大概10多萬,高層的20萬,我說的是薪水啊,不包括油水的.
水務怎麼可能撤消呢?只可能改制,本人所知的中法水務等企業在國內已經收購了多個地方的水務公司了,像這樣收購的話,我覺得是有可能有人要下崗的,不過應該下的人不多的,畢竟收購之前是有談判的,只要你是正式職工,收購對你是沒有影響的.
前途的話,要看個人的,而且環境變化很大的,也說不好,總體來說是很不錯的,不會比什麼局什麼局的差的.
以上所有都是本人真實了解的,因為認識很好的朋友在相關行業,如果你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我啊,我的桌子邊上就放了很多相關書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