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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倉山折遷辦在哪裡

發布時間: 2024-11-03 02:10:00

⑴ 福州明年拆遷名單

二、2022年福州倉山區哪些村將拆遷?
2022年福州倉山區3個鎮15個村將拆遷,拆遷村名單如下:
1、城門鎮鰲里村、城門村、前錦村、龍江村、下洋村、洋坑村、樟嵐村
(1)根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16號):擬徵收集體土地24.4898公頃,位於城門鎮鰲里村、城門村、前錦村。
(2)根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17號):擬徵收集體土地8.2136公頃,位於城門鎮鰲里村、前錦村。
(3)根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21號):擬徵收集體土地0.2865公頃,位於城門鎮龍江村。
(4)根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22號):擬徵收集體土地1.0085公頃,位於城門鎮下洋村。
(5)根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23號):擬徵收集體土地0.0801公頃,位於城門鎮下洋村、洋坑村。
(6)根據《徵收土地補好並償安置方案公備襪吵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24號):擬徵收集體土地0.0192公頃,位於城門鎮樟嵐村。
2、蓋山鎮新安村、中亭村、半田村、尚保村、竹欖村、北園村
(1)根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18號):擬徵收集體土地0.8198公頃,位於蓋山鎮新安村、中亭村。
(2)根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19號):擬徵收集體土地0.7000公頃,位於蓋山鎮半田村。
(3)根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榕倉征補公告〔2022〕20號):擬徵收集體土地1.1982公頃,位於蓋山鎮尚保村、竹欖村。
(4)根據《徵收土地預公告》(倉征預公告〔2022〕20號):擬用地(使用)面積0.0403公頃,東至白湖村、西至北園村臨時停車場、南至北園村村道、北至北園村農田,涉及蓋山鎮北園村。
(5)根據《徵收土地預公告》(倉征預公告〔2022〕21號):擬用地(使用)面積0.9515公頃,東至義序機電園、西至竹欖歷史建築群、南至三環路、北至義序路,涉及蓋山鎮尚保村、竹欖村。
3、城門鎮臚夏村,蓋山鎮半田村,螺洲鎮天福村
根據《徵收土地預公告》(倉征預公告〔仿侍2022〕22號):擬用地(使用)面積:2.4172公頃,東至南台大道、西至臚夏歷史風貌區、南至天福路、北至義序物流園,涉及城門鎮臚夏村、蓋山鎮半田村、螺洲鎮天福村。
二、2022年福州倉山區拆遷補償標准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執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本次徵收土地涉及鎮、村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為144萬元/公頃。
2、一般青苗補償費:含一年生、一季生農作物和一般苗圃,實行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包干補償,包干單價6萬元/公頃。

⑵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下轄街道辦事處有哪些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下轄街道辦事處包括倉前街道、東升街道昌中亮、對湖街道、臨江街道、三叉街耐寬街道、培猛上渡街道、下渡街道、金山街道、倉山鎮、城門鎮、蓋山鎮、建新鎮、螺洲鎮、紅星農場。

⑶ 倉山金浦小區一期會拆遷嗎

會。
倉山區金浦小區一期1#-9#樓位於倉山區蓋山鎮高湖村、江邊村結合部,該項目系倉山區政府為安置太平洋城拆遷,以新舊大橋拆遷改造指揮部名義立項。
2021年倉山區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及提升(三叉街街道)項目建設,對改善社區人居環境等具有重要意義,項目主要對轄區望旺樓城南小區、高湖新村(小區)、先鋒商住樓、金浦一期10、11#樓、南湖花園、聯邦新城、金浦小區一區、金浦小區二區、東城小區(金浦二期)、鑫高新苑等10個住宅小區進行雨污水管網疏通改造及破損路面修復等。

⑷ 福州倉山區拆遷名單有哪些

法律分析:1、城門鎮璧頭村、樟嵐村
根據2021年5月6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榕倉征補公告〔2021〕11號》,擬徵收土地位於城門鎮璧頭村、樟嵐村,面積0.5641公頃。
2、蓋山鎮照嶼村
根據2021年5月6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榕倉征補公告〔2021〕10號》,擬徵收土地位於蓋山鎮照嶼村,面積0.4759公頃。
3、城門鎮白雲村
根據2021年4月22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榕倉征補公告〔2021〕9號》,擬徵收土地位於城門鎮白雲村,面積0.3611公頃。
4、蓋山鎮後坂村
根據2021年4月22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 榕倉征補公告〔2021〕8號》,擬徵收土地位於蓋山鎮後坂村,面積0.0558公頃。
5、蓋山鎮新安村、中亭村
根據2021年4月22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 榕倉征補公告〔2021〕7號》,擬徵收土地位於蓋山鎮新安村、中亭村,面積0.8198公頃。
6、螺洲鎮吳厝村、店前村
根據2021年4月2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榕倉征補公告〔2021〕6號》,擬徵收土地位於螺洲鎮吳厝村、店前村,面積1.0722公頃。
7、螺洲鎮店前村
根據2021年4月2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榕倉征補公告〔2021〕5號》,擬徵收土地位於螺洲鎮店前村,面積1.6205公頃。
8、蓋山鎮郭宅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