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福州電動車行駛證去哪裡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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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福州哪賣電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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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電動車福州報牌處在哪裡
福州電動自行車報牌的第一天,同時也是福州市政府對電動自行車實施「禁售令」的第一天。在市民苦苦等候了數年後,榕城電動自行車終於再一次正式放開報牌,市民們心情怎樣?對於「禁售令」,當地車市反應如何?車商們與執法部門之間又會上演一場如何精彩的對抗戲?記者昨日就此專門展開了采訪。現象篇掛牌現場清晨6點排隊報牌清晨6點剛,福州市鼓屏路的屏山社區門口,一些推著電動自行車的市民等候著給電動車上牌登記。隊伍中,一位60多歲的老人指著手上的一大摞票據對記者說:「我的電動自行車買來快半年,今天終於可以報牌了,心情特別激動,所以我早上6點就起床了,也顧不上吃早飯就趕過來排隊登記。」記者發現,到上午8點鍾正式上班時,屏山社區上牌登記點就已聚集了近百位要給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的市民。首位領牌者不願談看法上午8點半,福州市鼓樓區五鳳派出所的電動自行車報牌點。一位攜妻帶子匆匆趕到這里的中年男子在上交了各種單據和憑證,又辦理完各種報牌手續後,終於從窗口工作人員處隨機領到了第一張電動自行車的車牌。當這位中年男子從人群中擠出來時,臉上掛著勝利的微笑。在報牌點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這位男子和妻兒一起小心翼翼地將車牌安裝到全新的電動自行車前方。安裝車牌時,記者曾幾次上前想讓他們談談此時的心情或看法,但他們始終不發一言,在記者的一再提問下,妻子才說:「能報牌心裡當然高興了,但車牌的『壽命』才四年也太短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大多數市民對於電動自行車有條件的報牌,均持贊成態度,許多市民在上完牌後,滿意而歸。電動車行仍在賣電動自行車按市政府發布的通告,昨天是「禁售令」實施的第一天。但昨日上午,在福州市五一廣場的電動自行車一條街,記者發現這里的仍是熱鬧非凡。記者來到一家擺著許多電動自行車的車行問老闆:「有電動車賣嗎?」「有。」對方回答。「不是從今天起開始禁售了嗎?」「賣不賣車是我們的事,你盡管放心買就是了。」「那政府規定只有5月31日之前購買的電動車才可以報牌,今天買的還可以報牌嗎?」「當然可以。我在給你開發票時,日期寫前兩天的就行了,我們店裡剛才還賣出去十幾輛呢1記者隨後又來到其他車行,以同樣的方式詢問了別的車商,發現情況與第一家幾乎一樣。在車市上,不僅還可以買到電動自行車,而且同樣可以開到「報牌有效期內」的發票。執法部門阻止銷售卻遭「游擊戰」上午10點半左右,在五一廣場電動自行車一條街上,正在采訪的記者發現了幾批身著工商、稅務制服的執法人員。記者隨後跟著他們進行采訪,這些執法人員正分別前往各家電動自行車行阻止車商繼續銷售電動自行車的。一位執法的工商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到這里來的主要目的是依法核查各家電動自行車行的營業執照。如若發現屬無照經營的,將立即勒令他們關門停業;如若發現屬超范圍經營電動自行車者,將立即勒令他們停止銷售,並進行整改。據了解,福州全市所有電動自行車行此前均未核發過一面有在經營范圍內標明「銷售電動自行車」的工商營業執照,大都數實際在銷售電動自行車的車行營業執照上標明的都是「銷售自行車」。稅務部門執法人員則向記者表示,他們當天到這里進行的主要任務是對所有電動自行車行進行檢查摸底,並對車行的所有稅務發票進行一次徹底的登記,將號碼抄走備案。在現場采訪時,記者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當有關部門的執法人員在電動自行車行檢查督促車商們停業時,車商們大都表現出服從的態度,並當場拉下卷簾門做出關門停業的樣子,可是當執法人員前腳一走,車商們馬上又將店門打開,當街叫賣。一位車商稱:「我們賣的又不是偷來的車,憑什麼叫我們不能賣就不賣了1程序篇電動車報牌程序2003年6月1日前(不包括6月1日),已經購買了電動自行車的市民要在6月1日至6月7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購車發票,並隨帶電動自行車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或村委會)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車船使用稅;登記完畢,電動車車主即可在6月30日前辦理臨時牌證。具體要求:車主必須先到工商銀行代售點購買電動自行車報牌定額票據,同時要帶上車輛、個人身份證、暫住證及復印件、購車發票、《電動自行車登記證》等到指定的派出所報牌。先由報牌點的工作人員驗證合格後統一填寫車輛落戶登記表,發放牌證、打鋼印,掛臨時車牌,同時在購車發票上加蓋「已報牌」的印章,各指定報牌點在報牌期限內的星期六、星期日,應繼續開展報牌工作。已領有臨時牌證的電動自行車不得更新和在本市范圍內過戶。未取得臨時牌證的電動自行車一律不準在路上行駛,違反者公安交管部門將暫扣車輛並依法處罰。報牌費為16元福州市公安局發布的消息說,電動自行車的臨時牌照費為8元,報牌服務費8元,共16元。凡塗改、偽造購車發票,私自拼裝、改裝車輛的不予報牌。歷史篇福州電動自行車身世坎坷1995年,電動自行車初現福州。當年福州市有關部門曾批准1000輛電動自行車掛牌,但由於該車電池質量有問題,經銷商在銷售出500輛左右後匆匆退出福州市常此後,福州市公安局就沒有再批准過任何一輛電動自行車掛牌。1998年,電動自行車再度進入福州市場,但上牌的問題一直未能解決。此後,要求給電動車掛牌的呼聲不絕於耳,國內媒體曾一度聚焦福州電動自行車報牌事件。2001年6月5日,福州市公安局根據同年5月15日福州市政府有關會議決定精神,發布公告:禁止電動車在市區行駛。此舉更是引來眾多非議。2001年12月左右,雖然距離當地政府的「禁行令」發出不到半年,但福州市區的電動自行車不降反增。騎電動自行車者更是在大街上隨處可見。2002年12月起,有傳聞福州將開始禁售電動自行車。2003年2月中旬,再度有類似傳聞。2003年5月中旬,福州當地盛傳禁售電動車進入倒計時。2003年5月下旬,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初步「露口風」:福州已售的電動自行車將於6月獲得合法身份,身份認定為非機動車,牌照有效期4年。2003年5月28日,福州市政府正式對外發布《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2003年6月1日,福州市電動自行車正式開始報牌。相關新聞四大原因解說福州禁售電動車早報訊(記者康雲)5月30日上午,福州市政府、地稅等部門聯合舉行新聞通氣會,列舉為何禁售電動自行車的四大原因:發展公交是趨勢目前,福州市區道路路網結構不合理、密度明顯不足,斷頭路、錯位路、十字路口多,次幹道和支路密度未達到國家標准。福州市區現有機動車達21萬輛,且每月以1500至2000輛的速度增加,大部分的交通流集中在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八一七路、華林路等主幹道,絕大多數次幹道、支路通行能力低。主幹道機、非混行,經常造成交通擁堵現象。解決該現狀關鍵是:鼓勵、倡導公共交通,限制其他個體交通工具(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等)。交通安全難保證截至1999年底,福州市非機動車擁有量約120萬輛,自行車擁有率約平均每千人擁有960輛左右,在國內城市中是比較高的。目前福州市道路基本上是機動車、自行車混行,沒有電動自行車專用道,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可達40公里左右,是自行車的2—3倍,又低於機動車,在現有的交通現狀下,容易發生事故,給行車秩序和安全帶來很大負面影響。電池污染難防治現有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電池有鉛酸蓄電池和鋰電池兩種,廢舊電池在回收和處置方面都存在問題,回收難,處置上也僅是對電池內的金屬進行冶煉提取有用的物質,處置不當會產生嚴重的二次污染。國內城市有先例如何管理電動自行車,是這幾年全國許多城市交通難點。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如何管理電動自行車未作明確規定,各地結合實際採取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大致有三種方法:一是絕對禁止,堅決禁止上牌上路;二是完全放開,即准許上牌上路;三是限制型,即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但對已有電動自行車核發臨時牌證,期滿後不再核發並禁止上路,如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