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申請人才公寓有什麼要求
根據規定,申購或租賃人才公寓對象必須五年內在榕無房產交易。他們必須在本市五城區范圍內的市區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在市本級建立公積金賬戶,與所在單位簽訂五年以上工作合同並已開始在本市或馬尾區繳納養老保險,其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任何房產(或本人、配偶及日常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的人均住房面積低於20平方米)。除此之外,還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經人事部門認定的屬福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博士學位獲得者,副高以上職稱(高級技師)的各類人才;(二)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一、二、三等獎和省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的傑出人才;(三)市人民**認定的特殊人才(含在體育、文學藝術等方面獲國際、國家級獎項的特殊人才);(四)福州市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