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軌道交通與私人交通的換乘
城市軌道交通與私人交通的換乘
軌道交通與私人交通的換乘是指軌道交通與自行車、私人汽車等交通工具的換乘。鑒於國內採用自行車出行的比例較高、私人汽車擁有量的增長速度較快,鼓勵採用「停車+換乘」的出行方式,這對於軌道交通吸引客流、緩解市區道路擁擠,以及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均具有積極意義。
(1)停車點(場)的設置。採用「停車十換乘」的出行方式,在換乘設施方面主要是解決停車點(場)的設置問題。
為適應自行車換乘的需求,軌道交通車站應設置停車點。對高架車站,可在高架結構下的地面層設置自行車停車點;對地下和地面車站,可在出人口附近設置自行車停車點。自行車停車點的規模取決於採用自行車方式換乘軌道交通的客流量的大小。營福靜通過對自行車接運區的合理半徑和自行車換乘出行目的等的分析,合理的自行車接運范圍應是以軌道交通車站為圓心、以800~2 000 m為半徑的區域,採用自行車換乘方式的大多是通勤客流。因此,如果自行車接運半徑內有大型住宅區,那麼到站客流中的自行車換乘比例通常會比較高,自行車停車點的設計規模一般也應大些。
為減少私人汽車進入市中心區,設置公共停車場、提供「停車+換乘」的服務是十分必要的。停車場的位置一般應選擇在市區外圍的軌道交通車站附近,並應結合軌道交通換乘樞紐的建設、車站周邊商業與辦公設施的建造,統籌安排。鑒於城市用地緊張,停車場應盡可能按立體多層設計,充分利用地下空間。
(2)停車收費政策。停車收費政策是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自行車換乘免費停放,小汽車換乘收取較低的停車費,對高峰時間內進人市中心區的車輛收取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