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現在辦理暫住證幾天可以拿到證
現在只有辦理暫住登記,暫住登記滿半年辦理居住證。
暫住登記的辦理條件:
在福州合法穩定居住的非福州五城區(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戶籍人員
辦理材料:
1、填寫《福建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現場領取填寫)
2、本人居民身份證
3、合法穩定居住材料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
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預告登記證、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拆遷決算單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合法證明之一
房產證名字只有夫妻一方的,另一方要辦理居住證需提供關系證明,如結婚證或能反映婚姻關系的戶口本;子女辦理居住證,需提供出生證或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戶口本。
有房無證的還需村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部分辦理點可能會要求協管員核實簽字蓋公章,具體以辦理點說法為准)
(2)居住在親友家的,
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預告登記證、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拆遷決算單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合法證明之一
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聲明(包括房屋所有權人與申領人的關系、申領人居住本址的情況、是否同意按此地址辦證等,參考下圖)
(5)居住在學校宿舍的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註:由於不同辦理點的要求可能會不同,請具體以辦理點告知為准
辦理流程:
申請人攜帶資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區「一站式」服務窗口、警務室辦理
》》福州市各區縣市派出所聯系方式一覽
辦理費用:
免費
② 福州辦理護照的地點在哪裡
《護照》需在戶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辦理
一、福州市辦理地點如下
(1)福州市及各區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2)福州市市民服務中心
具體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福州市出入境受理點導航
二、辦理材料
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以提交戶口簿
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交驗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4. 未滿 16 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6. 現役軍人,還應提交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7. 換發普通護照,還應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溫馨提示:為節省您的時間,請登錄「公安出入境網上辦事平台,辦理預約業務
以上內容來源於
福州市出入境受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