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准生證一定要回老家辦嗎
准生證一定要回老家辦。
准生證不可以異地辦理,准備給孩子上戶口的父母其中一方到城市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空白的生育服務證並准備相關材料,由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初婚初育證明,如果准備在生育服務證上填寫工作單位,那麼還得有雙方單位開具的證明,將蓋完單位公章生育服務證拿到女方的街道計生委蓋章,攜帶相關材料去小孩將來落戶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
辦准生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雙方戶口本、身份證;
2、結婚證原件;
3、夫妻雙方初婚、初育、未領養、單位、居委會證明,並到戶口所在地鎮級計生辦確認蓋章;
4、免冠照片各一張;
5、醫院開具的已懷孕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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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准生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1、先到准備給孩子上戶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空白的《生育服務證》;
2、由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初婚初育證明》;
3、雙方如果准備在生育服務證上填寫工作單位,那麼還得有雙方單位開具的證明,並且在《生育服務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將蓋完單位公章的《生育服務證》拿到女方的街道計生委蓋章;
5、拿著《初婚初育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去小孩將來落戶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