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州怎麼申請公租房
一、怎麼申請公租房
1、公租房申請流程如下:
(1)到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
(2)提交申請材料;
(3)審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請條件,進行公告;
(4)公示無異議,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
2、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二、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有哪些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㈡ 廣州白雲區如何申請公租房
公租房申請辦理條件:
(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個家庭確定1名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收養關系。
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年滿30周歲的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孤兒年滿18歲後,可獨立申請。
(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申請人配偶非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市區的,可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
2.申請時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標准(見下表)。
3.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單位自管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須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沒有購買、出售、贈與、受贈、離婚析產或自行委託拍賣過房產(以下簡稱房產產權轉移)。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條件特別困難,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轉移房產產權(不含轉移給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現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應提供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專科醫生診斷及住院等相關證明材料。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享受過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購房優惠政策。
公租房申請辦理資料:
一、《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原件。
二、《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原件。
三、戶籍證明:申請對象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復印件。
四、居民身份證明:
(一)申請對象身份證復印件;16歲以下家庭成員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注記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復印件。
(二)申請人配偶非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證明外,還需同時提供本市居住證或在本市繳納社保證明。
五、婚姻證明:申請對象的婚姻證明復印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含離婚協議書)或有效離婚判決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及喪偶證明。
六、住房證明: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住房情況聲明書》原件及其相關材料復印件,包括申請對象在本市擁有的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復印件,如房產證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租賃合同復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書面證明、租賃合同或提交《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居住情況聲明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有工作單位的提交《承租單位公房情況證明》原件;
(三)戶籍地址的房屋證明(房產證、租賃合同等)。
七、收入證明:
(一)申請對象應當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指的是由申請對象所服務的機構或個人開具的有關證明申請對象某段時間內收入的證明文件);申請對象有村(居)集體分紅的,還應當提供村(居)委會出具的《收入證明(農村居民)》。
(二)申請對象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上述《收入證明》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1.退休人員應提供《退休證》以及退休金明細或退管辦出具的相應收入證明文件;
2.失業人員(男60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提供《失業證》復印件及《收入聲明書》;
3.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如無法提供《失業證》的,則需到當時辦理靈活人員就業參保手續的地方開具相關證明;
4.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繳憑證復印件;
5.在校學生應當提供在校證明文件原件;
6.若申請對象因為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收入證明》的,應當提供《收入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八、家庭財產證明:
(一)擁有商業及工業物業、停車位、已協議買賣的房產以及本市外自有產權住房的需提供《房產評估申報表》及相應產權權屬文件;
(二)擁有機動車輛的需提供《機動車輛情況申報表》、車輛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車輛近期照片。
九、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市區城鎮戶籍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原件。
十、計生證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明(18周歲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學生可免交),屬違反計劃生育的,應提供繳納社會撫養費有關證明復印件。
十一、屬民政部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或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提供當年和上一年有效的《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廣州市工會特困職工證》復印件。
十二、屬自有產權住宅被依法徵收(拆遷)的家庭,提供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協議復印件。
十三、屬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老、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區以上各級政府評定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的,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
十四、孤兒年滿18歲以上單獨申請的,提供孤兒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十五、申請對象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條件特別困難,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房產產權轉移(不含轉移給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現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應提供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專科醫生診斷證明及住院病歷、醫療費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十六、選擇保障方式為租賃補貼的,需提供申請人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銀行賬戶復印件。
十七、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對象提供的證明材料為復印件的,申請對象應在復印件上註明「本復印件與原件相符」並簽名確認,同時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應為A4紙尺寸。
㈢ 外來人員在廣州如何申請公租房
法律分析:在廣州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是,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公租房申請並准備相關的證明材料,街道辦事處受理後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話會進行公示,然後還要由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復核,並且報市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公示和批准。
法律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1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2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㈣ 廣州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廣州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如下: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應該都具有本市的戶籍,在本市工作、生活。在申請月前的十二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和凈資產價值達到政府公布的標准,收入標准可以實行動態調整。在本市沒有自有產權房屋或者現有房屋,人均建築面積不足十五平方米,或者人均居住面積不足十平方米。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㈤ 廣州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廣州市申請公租房的條件:
1、申請人需要有廣州的戶籍,或者外來務工人員需要有廣州市居住證;
2、家庭成員都沒有自有住房並且無租住公共住房;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財產都符合公租房申請的標准。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㈥ 廣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廣州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廣州市城鎮戶籍,並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
2、資格復核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資格復核時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准;
3、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9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