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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扣五類車怎麼拿回來

發布時間: 2022-08-03 18:06:11

A. 在廣州花都區駕駛電動車被扣了,要怎麼才能拿回來

看你車的價錢,我感覺最好不要拿,因為他要拿駕駛證去拿的好像還要扣6分還要罰款的

B. 廣州扣五類車能拿回來嗎

五類車指的是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改裝(拼裝、報廢)車
在第一次至第三次查處時,將被責令停止經營,並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而營運3次以上;車輛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暴力妨礙執法的;或是在上下班高峰期(工作日7:00~9:00;17:00~19:00)或者交通管制期間在汽車站、火車站、地鐵站出入口、專業批發市場、商場、展覽館等公共場所從事營運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將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文件針對人力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禁止行駛區域內的公共停車場停放人力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的行為,也根據首次查處、二次查處、三次及以上查處的標准,區分為一般違法行為、較重違法行為及嚴重違法行為,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所以能不能拿回來不是一個人說了算,都有現場照片的!當然不排除托關系拿回來,但是付出的代價絕對可以買個新的

C. 被扣留的車輛怎麼拿回來

一、扣留車輛怎麼拿回
1、扣留車輛拿回的辦法如下:
(1)如果是因為違章行為進行的扣押,處理完違章就可以去被押機關取回;
(2)如果是因為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應該在三十日後通知當事人在五日內領取,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3)如果屬於其他案件需要至案件審結之後領取。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
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並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並製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對於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
二、什麼情況下車子會被扣留
1、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
2、具有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3、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5、具有被盜搶嫌疑的;
6、屬於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7、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D. 廣州市內電動車被查扣了,能否再取回呢有什麼規定的

答:帶上身份證、電動車的正式發票、說明書、合格證這四個證書的正本和復印件,去交警大隊交罰款就可以了。

就在9月1日,《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全面實施,當天,廣州全市出動聯合執法力量3000多人,第一天就查扣了非機動車、摩托車1000多輛。

這一次,雖然沒有全面禁止銷售電動車,但是電動車禁止上路,這是將直接硬性禁止變成軟性禁行,換湯不換葯,電動車主權益受到損失,商家的銷量也會受影響!

電動自行車全市禁行

《規定》第十一條,在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區域內,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早前有快遞員用板車送貨)

如今,一個憑借科學不斷進步的時代里,為什麼總是會出現禁止電動車上路呢?

政府說禁摩,我們理解,生活中很多人已經不在騎摩托車,大部分都改用電動車,無論接送孩子,還是商販做生意或者普通人上下班,都是選擇的電動車,原因電動車價格基本家庭都可以接受,其次電動車貼近生活,綠色環保,並且行駛速度不快對於安全也有保障,可是為何就連這最後的權利都會被剝奪呢?

有些人就會拿出一系列數據來說,就比如某市交通部門,就拿出電動二輪車一年共發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傷21423人;其中,傷人數佔全市交通事故傷人總數的36.7%來富麗堂皇的說,我們禁是有理由的。

可是用交通事故這樣的理由會不會覺得太過牽強了呢?飛機還失聯還墜毀呢,是不是也禁行呢?汽車肇事事故率絕對比電動車要多,汽車是否也要禁行?老百姓只能買得起綠色環保的電動車,如果和汽車一樣也交保險是不是就可以騎了?

他們還說有一些車輛非法上路、違規使用、違法行駛,特別是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突出,不僅嚴重擾亂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著市民群眾的出行安全,影響城市形象。違法是人,不是車,一味的禁止不是解決辦法,管理才是上上之策,以法律的手段去約束管理,對闖紅燈、占機動車道、超標、無牌無證、亂停亂放等的違法行為,一旦發現就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嚴厲處罰,這才是解決事情方法。

E. 機動車被扣留怎麼拿回來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為違章行為進行的扣押,處理完違章就可以去被押機關取回。如果是因為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應該在三十日後通知當事人在五日內領取,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如果屬於其他案件需要至案件審結之後領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 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並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並製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對於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F. 車子被交警隊扣押了怎麼拿回來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為違章行為進行的扣押,處理完違章就可以去被押機關取回。如果是因為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應該在三十日後通知當事人在五日內領取,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如果屬於其他案件需要至案件審結之後領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 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並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並製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對於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

G. 車輛被交警扣押了,怎麼才可以取回

處罰下來了,交了罰款了,付出相應的代價了自然可以把車拿回來!

在不需要延長鑒定時間和重新鑒定的情況下,一般來說扣車時間大約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這里說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節假日。

拖車費由誰出

交警扣車後不能夠開過去,只能用拖車的形式將車子送到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時候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交警扣車要交停車費嗎

交警處理好事故後,會通知被扣車輛的車主到停車場拿車,這個停車場一般是第三方的。交警可以委託第三方停車場保管當事人的被扣車輛,這筆停車費由交警部門交的。如果在停車場造成損失,由交警先行賠償,再到停車場索賠。

不領取被扣車輛如何處理

交警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留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