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州繞城高速限大貨車通行么
廣州環城高速只有兩段各3KM路段全天不限大貨車(方便大貨車轉換高速路線),載重15噸以上貨車只能20:00-7:00這十小時晚上時間通過環城高速。給你兩個文件(有效期都是5年)。
關於限制貨車通行環城高速公路的通告
穗公〔2014〕23號
為緩解市區道路交通壓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並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決定利用環城高速公路疏導地面道路車流,將環城高速公路上部分過境貨車分流到外圍道路行駛,請受限貨車提前繞道行駛。現通告如下:
一、每日7時至20時,禁止外市籍15噸以上貨車(指核定載質量、牽引質量為15噸及15噸以上的貨車、牽引車)通行環城高速(含北環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但不含北環高速公路沙貝收費站至廣清收費站〔接駁增槎路〕路段、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侖頭互通立交至土華互通立交路段)。
二、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四、本通告自2014年2月25日0時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將依據實施效果依法進行評估修訂。廣州市公安局2014年2月14日
廣州市公安局關於廣州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5〕173號---
為緩解市區道路交通堵塞,優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在我市中心區繼續實施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每天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一切貨車進入通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廣州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牽引車通行:
東面: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東環城市快速路至茅崗路段)、茅崗路(不含)、廣園快速路(茅崗路至奧體路段)、奧體路、大觀路(奧體路至雲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橋以東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廈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
西面:增槎路(石豐路至增埗橋路段,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橋至丫髻沙大橋)、增埗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鶴洞大橋以東;
北面:石豐路(不含)、黃石西路(不含)、黃石東路(不含)、白雲大道(黃石東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環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州大道北至華南快速干線路段)、華南快速干線(北環高速公路至雲溪路段)、雲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沙太路(華南快速干線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通行:
東面:開創大道(廣深高速公路至廣園快速路段,不含)、廣園快速路(開創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黃埔東路(石化路至港灣路段,不含)、中山大道東(港灣路至大觀路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東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廣清高速公路(北二環高速公路龍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清立交至沙貝立交路段)、西環城市快速路以東;
北面:北二環高速公路、廣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開創大道路段)以南。
三、內環路及其放射線全天24小時禁止核定載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的牽引車通行。
四、第一、二、三條中的路段除特別註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貨車通行的范圍和時間內,如另有規定禁止貨車行駛的路段,則按規定執行。
六、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七、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八、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將依據實施效果依法進行評估修訂。《廣州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調整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號)、《關於限制貨車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穗公〔2011〕136號)同時廢止。廣州市公安局2015年8月26日
Ⅱ 廣州市禁行貨車的時間和路段有哪些
廣州市禁行貨車的時間和路段有:
早上7:009:00,下午17:0020:00,市區路段禁止行駛所有大小型貨車。
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白天禁行;東風路全天禁行黃牌貨車。
人民北路,機場路,北京路,解放北路,盤福路,流花路,老火車站周邊,白天禁行貨車。
參加廣交會的貨車,須由參展商提前辦理車輛通行證。
洛溪橋禁行貨車;內環路全天禁行黃牌貨車。
Ⅲ 廣州珠江大橋西橋廣州貨車限行嗎
廣州珠江大橋西橋路段是有限行的,一般1.5噸以下的小貨車是不限行,1.5噸以上的貨車從早上7點到晚上22點是不能走的,要從晚上22點到次日早上7點這段時間才能走的。
Ⅳ 廣州珠江新城有,沒有禁貨車。
天河區市區里應該是上班高峰期禁行貨車
Ⅳ 廣州市區貨車禁行路段及時間。
關於廣州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穗公〔2015〕173號 GZ0320150116
為緩解市區道路交通堵塞,優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在我市中心區繼續實施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每天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一切貨車進入通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廣州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牽引車通行:
東面: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東環城市快速路至茅崗路段)、茅崗路(不含)、廣園快速路(茅崗路至奧體路段)、奧體路、大觀路(奧體路至雲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橋以東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廈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
西面:增槎路(石豐路至增埗橋路段,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橋至丫髻沙大橋)、增埗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鶴洞大橋以東;
北面:石豐路(不含)、黃石西路(不含)、黃石東路(不含)、白雲大道(黃石東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環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州大道北至華南快速干線路段)、華南快速干線(北環高速公路至雲溪路段)、雲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沙太路(華南快速干線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通行:
東面:開創大道(廣深高速公路至廣園快速路段,不含)、廣園快速路(開創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黃埔東路(石化路至港灣路段,不含)、中山大道東(港灣路至大觀路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東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廣清高速公路(北二環高速公路龍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清立交至沙貝立交路段)、西環城市快速路以東;
北面:北二環高速公路、廣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開創大道路段)以南。
三、內環路及其放射線全天24小時禁止核定載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的牽引車通行。
四、第一、二、三條中的路段除特別註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貨車通行的范圍和時間內,如另有規定禁止貨車行駛的路段,則按規定執行。
六、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七、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八、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將依據實施效果依法進行評估修訂。《廣州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調整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號)、《關於限制貨車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穗公〔2011〕136號)同時廢止。
(5)廣州珠江路口有什麼大貨車擴展閱讀
交通管制,指的是出於某種安全方面的原因對於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車輛和人員通行進行的控制措施。一般是在集會遊行、大型運動會、道路橋梁建設、救災搶險、執行重要警衛任務等情況下對交通行為實行的限制,主要是臨時性的規定。
交通管制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對車輛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與交通有關的活動所制定的帶有疏導、禁止、限制或指示性質的具體規定。實行交通管制後,市民應該遵守管制通告積極配合交警部門的工作。
Ⅵ 廣州貨車限行時間,路段,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二、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入本市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下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干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法律依據:《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二、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入本市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下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干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Ⅶ 廣州珠江大橋西橋貨車限行嗎
摘要 1.5噸以下的小貨車是不限行,1.5噸以上的貨車從早上7點到晚上22點是不能走的,要從晚上22點到次日早上7點這段時間才能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