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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廣州外籍人士的部門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9-14 00:04:14

1. 廣東省外國人管理服務暫行規定(2019修訂)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外國人管理,優化外國人服務,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國人管理和服務工作。第三條外國人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優化服務和居住地屬地管理的原則。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外國人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實際需要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外國人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指導、督促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國人管理和服務工作。第五條公安機關是外國人管理和服務工作的主管部門,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以及海關、出入境邊防檢查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外國人管理和服務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外國人管理和服務工作。

聘用、邀請外國人的單位應當按照「誰邀請,誰負責;誰接待,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第六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國人應當遵守我國法律、法規、規章,尊重各民族的文化習俗,不得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不得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法保障外國人的合法權益。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外國人管理和服務信息平台,實現政府職能部門的信息共享。

有關部門應當將外國人管理和服務的工作情況及時通報其他相關部門。第八條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當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

用人單位應當核實被邀請人情況,如實向審發《被授權單位邀請函》或者《邀請確認函》的單位(以下簡稱被授權單位)報告,並對邀請行為負責。第九條被授權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核查用人單位資質和被邀請人的申請資料,並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利用《被授權單位邀請函》或者《邀請確認函》從事非法活動的行為。

被授權單位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邀請的外國人提供在華期間的經濟擔保。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核查屬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一)發現外國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向公安機關舉報的;

(二)發現用人單位非法聘用外國人,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舉報的;

(三)發現外國人無照經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的;

(四)發現外國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向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公安機關舉報的。第二章管 理第一節居 住第十一條外國人在旅館、學校、培訓機構等單位或者其他中國機構內住宿,應當出示有效護照或者居留證件,並按照規定辦理臨時住宿登記。第十二條外國人申請辦理居留證件或者居留證件延期手續的,應當交驗海關簽發的有效健康證明書,公安機關應當為其提供便利和指引。第十三條公安機關應當將外國人辦理簽證、居留證件的信息按照簽證事由通報相關部門。第十四條外國人入住旅館的,旅館應當核查其護照、簽證和其他身份證件。外國人所持護照、簽證超過有效期限的,旅館應當同時報告公安機關。第十五條外籍教師、留學生所在的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將外籍教師、留學生的護照、簽證或者就業證等信息報告相關部門:

(一)屬於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二)屬於技工學校和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的,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第十六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居民家中有外國人住宿,或者外國機構、外國人家中有其他外國人住宿的,應當按照規定為其辦理或者督促外國人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臨時住宿登記。第十七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把房屋出租或者免費提供給未持有效護照或者簽證到期的外國人居住。

租賃房屋不得同時用於居住、倉儲和生產經營活動。第十八條房屋出租人將房屋租賃給外國人,應當與其約定房屋用途和居住人員等事項,並履行下列義務:

(一)查看承租人及同住人的身份證明;

(二)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住宿登記手續,並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三)房屋用途或者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應當到公安機關辦理變更臨時住宿登記手續,並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變更手續;

(四)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2. 哪裡可以辦到外國人來華邀請函

外國人來華邀請函是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發的,原來這個部門也叫商務局
一般是由邀請外國人來的企業向商務局提出申請,然後商務局通過審批後出具邀請函,外國人持邀請函去國外的中國大使館申請F簽證入境

3. 廣州市關於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在廣州就業的管理規定

第一條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公安部聯合頒發的《關於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若干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市(含中央、省、部隊、外地駐穗單位,市屬區、縣、番禺市和經濟開發區,下同)的國營、集體企事業單位,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華僑、港澳常駐代表機構,外國駐穗領事館工作而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均屬本規定管理范圍。
已取得居留證件、並在我國任職、從事聘用單位以外工作(即兼職)的外國人;定居國外及港、澳、台的中國公民在本市就業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外國駐穗領事館及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權的人員不適用本規定。第三條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是指持有F、L、G、C字簽證來中國的人員,以及因改變原有身份而被公安機關收繳了居留證件的人員。
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是指持標有X字簽證來中國留學、進修、研究、實習的人員。第四條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以及定居國外或港、澳、台的中國公民在本市就業,已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要求兼職,必須向廣州市勞動局就業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批准取得就業許可證,並向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或改變來華身份手續後方可就業。
已在本市就業、按照規定應辦理就業許可證的人員,須在本規定頒布實施後三十日內補辦手續,領取就業許可證後方可繼續就業。第五條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申請就業,需符合下列條件,方可予以簽發就業許可證;
(一)年齡滿十八周歲,持有效的護照、證件和簽證的;
(二)具有將要從事的工作所必需的技能和專業知識;
(三)受聘僱者將要從事的工作是聘僱單位有特殊需要非該受聘僱者而不能進行的某種工作,並且這種工作由外國人擔任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
(四)經廣州衛生檢疫局體格檢查,並取得該局簽發的健康證明書。第六條就業登記手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在本市就業的手續,由聘僱單位辦理,填寫《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申請表》,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攜帶被僱人有效護照和廣州衛生檢疫局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到廣州市勞動局就業管理機構辦理申請手續,經審查批准後發給就業許可證。
(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在本市就業,須經國家教委或省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並辦理退學手續後,按本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申請就業手續。
(三)已取得居留證件、要求兼職的外國人,由兼職聘僱單位辦理就業手續,填寫《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申請表》,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攜被僱人原批准就業、居留證明和護照以及廣州衛生疫局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到廣州市勞動局就業管理機構辦理手續,經審查後發給就業許可證。
(四)定居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中國公民在本市就業的手續,由聘僱單位辦理,填寫《定居港澳台及海外的中國公民在廣東省就業申請表》,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攜被僱人的有效護照或《港澳同胞回鄉證》及《華僑、港澳台胞暫住證》和廣州衛生檢疫局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到廣州市勞動局就業管理機構辦理申請手續,經審查後,發給就業許可證。第七條就業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其就職單位與就業許可證注冊的聘僱單位必須一致。如需延長就業期限或變更聘僱關系,應向市勞動局就業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延期或變更。延期只限一次,時間不超過一年。第八條被批准就業的外國人和定居在國外或港澳台的中國公民,應在領取就業許可證之日起十日內,持就業許可證和廣州衛生檢疫局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及有關證明,到廣州市公安部門辦理居留手續。就業許可證延期或變更,亦應辦理相應的居留延期或居留變更手續。第九條聘僱單位和受聘僱者簽訂聘僱合同,其內容應符合我國政府有關法律和政策。聘僱合同的副本應在被批准就業之日起三十日內,送交廣州市勞動局就業管理機構備案。第十條遺失就業許可證,應在十日內向原發證機關報告,並在《廣州日報》聲明原證遺失作廢後,給予補領新證。第十一條聘僱單位應在解除聘僱關系之日起十日內,將被解僱人的就業許可證交回原發證機關注銷。

4. 在廣州的外籍人員有什麼出入境方面的便利措施

在廣州的外籍人員有10條出入境方面的便利措施:

  1. 外國人持廣州市人才綠卡可申請2-5年居留許可,其配偶及未滿18周歲子女可辦理相同期限的居留許可。

  2. 外國人持有地市級以上外籍高層次人才證明函件,或者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金融企業等任職副總經理以上高級管理職位或同等級別科研職位,以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上述第1點的優惠政策。

  3. 具有重大、突出貢獻的外國人,憑市政府推薦函,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資格。

  4. 外國人在本地企業或創新創業團隊工作,憑市外國專家局出具人才積分評估證明函件,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資格。

  5. 市公安局出入境辦證大廳設立外籍高層次人才辦證綠色通道,上述人才綠卡持有人等高層次人才可優先辦理證件。

  6. 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簽證證件,出入境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資格,出入境部門優先審核。

  7. 已在本地工作的外籍華人,具有博士學歷或者連續工作滿4年,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資格。

  8. 外籍華人不受60周歲年齡限制,提交相應證明可申請5年工作類居留許可或加註「創業」的5年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

  9. 本地在讀國際學生開展校外實習等活動,憑就讀高校以及實習單位函件,可以申請在學習類居留許可上加註「校外實習」。

  10. 國內以及港澳地區高等院校外國畢業生在本地進行創新創業活動,憑畢業證書申請加註「創業」類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有工作許可資格的可直接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

以上回答內容由「廣州公安」提供。

Foreign nationals in guangzhou have 10 entry and exit facilitation measures:

  1. Holders of Talent's Green Card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may apply for residence permits with a valid period of 2-5 years. Their spouses and children under 18 years of age may apply for residence permits of the same validity periods as their own.

  2. The preferential policy mentioned above in item 1 applies to foreign nationals who have obtained documents issued by Chinese local governments of prefectural municipal level or above recognizing them as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or who take high-level managerial posts of vice general manager or above or scientific research posts of corresponding levels at the regional headquarters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or enterprises headquartered in Guangzhou, high-tech enterprises, financial enterprises, etc. The same policy also extends to their spouses and children.

  3. Foreign nationals who have made major or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to China may, based on a recommendation letter issued by the Guang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directly 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4. Foreigners employed by local enterprises and foreign members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eams may, based on Points Assessment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Guangzhou Foreign Experts Bureau, directly 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5. The Division of Exit and Entry Administration of Guangzhou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has set up a green channel for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through which holders of Talent's Green Card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and other above-mentioned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are given priority in handling their application.

  6. Applications for visa/residence permit by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are generally completed within 3 working days.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by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are generally given priority in the examination process.

  7. Foreign nationals of Chinese origin working in Guangzhou who have acquired a PhD degree or have been working here for 4 consecutive years may 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8. Foreign nationals of Chinese origin are not subject to the age limit of 60 years and may apply for a residence permit for work valid for 5 years or a residence permit for personal matters valid for 5 years (noted "Entrepreneurship") upon submission of relevant documents.

  9. Foreign students studying in Guangzhou who engage in off-campus internships may apply to have their student residence permits noted with "internship" based on relevant documents issued by their colleges and the internship providers.

  10. Foreign nationals graating from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cation in the Chinese mainland or the Hong Kong or Macao SAR who engage i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activities here in Guangzhou may apply for residence permit for personal matters (noted "Entrepreneurship " ) by providing their diploma as supporting documents. Those who have obtained employment permit may directly apply for residence permits for work.

The above content is provided by Guangzhou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5. 外國人出入境管理局在那

下設出入境管理局,主管全國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下設出入境管理局(處),負責本地區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絕大多數的地市和工作量大、工作任務比較重的縣級公安機關也成立了出入境管理專門機構,具體執行出入境管理的各項工作任務。地方各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指導,同時接受同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國家在全國對外開放的口岸設立邊防檢查站,執行出入境邊防檢查任務。現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海口、汕頭9個城市成立了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由公安部垂直領導。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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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政府 外事辦是干什麼的

一:政府的外事辦相當於地方的「外交部」,具體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研究起草全市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則;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務。

2.審核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報批事宜;承辦全市縣處級(含)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事宜;承辦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審核全市副局級以上人員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和邀請外國相當於我國現職正、副廳級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全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3.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的審核工作。

4.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年外交人員;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5.了解和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辦報告。

6.綜合歸口管理外國文教專家、經濟專家;協助有關部門對申請接待外國中學生的學校進行資格審核。

7.負責外國記者來我市采訪的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安排外國記者采訪活動;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基層友好單位的友好交往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8.向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與對外表態口徑。

9.協助我國駐外領事機構處理領事保護案件;審核外國對我市贈送、捐助事宜;受理有關部門報送的授予外國人榮譽市民稱號和經濟顧問的申請工作。

10.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

11.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拓展資料----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協助辦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對各處的綜合協調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信息、財務、保密、檔案及安全保衛、辦公自動化;辦理議案、建議和提案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協調處)

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市性的外事(港澳)制度並負責相應的政策解釋;起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主要領導同志的對外信件、函電以及其它重要文件,組織、協調全市外事調研工作;負責本市外事系統外事方針政策傳達和經驗交流工作;編輯《外事通訊》;負責組織起草本市外事方面的規章草案,負責對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的職責。

(三)禮賓聯絡處

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接待黨和國家重要外賓及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市領導人的外事禮賓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多邊活動的禮賓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區縣、市屬各部門舉辦的國際多邊活動;指導本市外事禮賓工作和重點對外參觀單位建設。

(四)國際交流一處

負責本市與環太平洋地區(東亞、東南亞、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城市以及香港、澳門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請的該地區外國省市級代表團;辦理市領導人出訪該地區的有關事宜;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有關手續。

(五)國際交流二處

負責本市與歐洲、非洲、西亞、中亞、南亞地區城市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請的該地區外國省市級代表團;辦理市領導人出訪該地區的有關事宜;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有關手續。

(六)涉外處

協調處理駐京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駐京機構與市屬單位間的有關問題;負責授予外國人和港澳人士榮譽稱號工作;歸口管理本市的外國專家;負責向在京的境外企業駐京代表機構提供人員服務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在京的境外留學生和實習生、外國僑民及境外企業駐京機構中的外籍人員;協調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宜;配合外交部管理外國駐京記者;負責安排市領導人舉行的境外記者招待會或新聞發布會。

(七)因公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歸口審核、審批因公出國任務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事項;向因公出國人員頒發護照並申辦簽證;辦理部分外國人在京公務簽證;負責歸口審核、審批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任務;負責為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頒發通行證件並辦理簽注;對本市因公出入境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八)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落實工作;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培訓、工資福利、退休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任免;履行黨組的辦事機構職責;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安排市屬單位外事幹部培訓。

(九)國際聯絡處(港澳事務處)

負責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外辦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多邊活動和國際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重要國際會議、活動的有關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間的交往工作,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駐京機構與市屬相關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負責承辦授予港澳人士榮譽稱號的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在京的港澳地區人員。

(十)非政府組織處

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京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工作,研究擬訂相關的政策措施、管理規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本市涉及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案(事)件;指導本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人事處。



7. 外國人在廣州怎麼辦理簽證延期

哪國人啊。簽證延期,當然得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了。看這人的具體情況,然後再根據出入境的相關政策,選擇合適延期。你應該直接打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的電話。。如果你不知道 ,114查號台你應該知道吧。問他們吧。

8. 外國人在廣州哪裡辦理工作證

一、申辦《外國人就業證》

(一)條 件:

外國人已入境,同時必須符合《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二章第七條規定的條件。

(二)必備資料:

1、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注冊證(副本)復印件1份;

2、受聘人有效護照個人資料頁和最新簽證頁的復印件各1份;

3、《聘用外國人就業申請表》(單位已蓋章)1份;

用人單位應持《聘用外國人就業申請表》一式兩份(勞動局領取),護照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先到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地址:解放南路155號出入境大廈]審核批准。 (出入境部門同時有可能提出需交驗申請人的學歷證明,但具體似乎前台對申請人審核而定)

4、《外國人就業登記表》1份,填寫簽名、貼相片,並另附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

5、《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應提供派遣證明或任務書等相應證明文件,並註明聘僱期限)正本1份;

6、受聘人體格檢查報告(廣東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地址:天河北龍口西路207號,電話:38259322);

7、《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由公安部門出具)復印件。

(三)手 續:

用人單位攜帶齊備上述資料,由我經辦人受理、簽發《收件回執》,經審核符合來華就業政策的,同意簽發《外國人就業證》。

(四)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與被聘的外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出具的證明材料如是外文,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翻譯件由用人單位蓋章;

2、單位聘用外國人,應在被聘用的外國人入境後15天內,按規定攜帶有關資料到本局辦理《外國人就業證》;入境後30天內持《外國人就業證》、被聘人有效護照及有關資料到市公安局外管部門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手續。

(五)工作時限:

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申辦《外國人就業證》延期

(一)條 件:

《外國人就業證》簽發有效期到期,需繼續留在中國內地就業的外國人,必須在《外國人就業證》到期日前30天內辦理,

(二)必備資料:

1、《外國人就業證》正本;

2、填寫《外國人就業證延期申請表》(每人1份,單位蓋章);

3、單位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注冊證(副本)復印件1份;

4、受聘人有效護照資料如與原遞交的資料有變動,需遞交新護照個人資料頁和最新簽證頁的復印件各1份;

5、《勞動合同》1份(原簽訂勞動合同已到期的,需提供新簽訂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未到期的,則不須提供)。

(三)注意事項

1、如《外國人就業證》延期頁用完或有資料變動,須帶近期大一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張,以製作新證。

2、逾期申辦《外國人就業證》延期者,須重新體檢,費用從《外國人就業證》到期日起計算。對申請單位存在就業人員逾期未辦理延期或注消的情況,本局暫停審批其他《外國人就業證》的申請和延期手續。

3、持《外國人就業證》、被聘人有效護照及有關資料到市公安局外管部門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手續。

(四)工作時限:

2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繳費及標准:

根據省、市物價管理部門通知,聘用外國人須繳就業調配費:每人每月9元;就業證(含表格資料)費每證10元(憑《繳款通知書》到本市任意一間工商銀行繳交)。

四、《就業證》的領取

用人單位繳款後,憑已繳款的《繳款通知書》及《收件回執》登記、領取《外國人就業證》。

辦證地址:東華南路148號1樓綜合服務大廳

接待電話:(020)83841733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2:00-5:00



外國人在廣州市工作申辦《就業證》變更、遷出、遷入、遺失補辦、注銷的有關手續

網站上發布日期:2005 年 9 月 27 日

一、《就業證》變更:

(一)、《就業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