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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拆遷怎麼補買面積

發布時間: 2022-09-20 06:32:58

A. 廣州越秀區拆遷補償方案

廣州越秀區拆遷補償方案如下:
1.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可以按以下補償標准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也可以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其中框架結構房屋為58000元/平方米;混合結構房屋為55000元/平方米;磚木結構房屋為53000元/平方米。
2.貨幣補償徵收獎勵。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徵收房屋產權建築面積1000元/平方米計算,一次性給予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徵收獎勵。
3.貨幣補償搬遷時限獎勵。其中第一階段為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並在發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內簽訂協議,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搬遷的,按住宅房屋合法產權建築面積3000元/平方米給予搬遷時限獎勵。第二階段為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並在第一階段搬遷時限獎勵結束之日起30天內簽訂協議,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搬遷的,按住宅房屋合法產權建築面積1500元/平方米給予搬遷時限獎勵。被徵收人在第二階段搬遷時限獎勵結束之日後簽訂協議的,不再給予搬遷時限獎勵。
4.房屋產權調換臨時安置補助費。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B. 廣州市最新拆遷補償標准

《關於修訂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搬遷補助費標准、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穗國房字〔2007〕951號

各區分局,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為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根據《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搬遷補助費標准、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通知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

(一)被拆遷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按照《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拆遷住宅房屋補償金額(本市歷史舊城區范圍內的被拆遷住宅房屋按房地產市場價格增加20%確定)低於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的,按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確定。

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實行動態更新機制,由市國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屬於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遷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產權住宅,且該住宅房屋建築面積小於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補償。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40平方米以內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內部分按建築成本價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場價結算差價。

二、搬遷補助費標准、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仍執行《廣州市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搬遷補助費標准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穗國房字〔2004〕577號)的有關規定。

(穗國房字〔2004〕577號文中關於搬遷補助費標准、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規定:

搬遷補助費標准

(一)拆遷人按戶為單位,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每戶500元。

(二)被搬遷的房屋內裝有電話、有線電視或已交納管道煤氣集資款的,拆遷人按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向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遷移費。

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

(一)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形式或原址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當按原自住建築面積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0元計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按上述標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後支付。

(三)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周轉房租金標准高於原租金標準的,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標准支付周轉房租金。

(四)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使用面積應不少於被拆遷人房屋原使用面積。

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過渡期限內的水電費自負。但水電費超過原拆遷房屋地段單價標準的,超出標准部分由拆遷人支付。)

三、其他

(一)本標准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本標准施行前已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原協議約定執行。

(二)我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總額按照市國土房管局同期公布的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核定。

(三)在規定期限內,被拆遷人積極配合拆遷工作的,拆遷人可以在與其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補償金額的5%以內給予獎勵。

(四)市國土房管局2004年8月26日公布的《關於公布廣州市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搬遷補助費標准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穗國房字〔2004〕577號)與本標准不符的,按本標准執行。

附件: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C. 廣州市拆遷補償條例

拆遷補償條例是各地由各市、地、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論。國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准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D. 廣州拆遷補償標准明細2021

法律分析:一、征地補償保護標准
(一)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有關文件對征地補償計算方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確定本市征地補償保護標准(見附件)。附件中的征地補償保護標准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費用,青苗、地上附著物及其他補償另行計算。實際征地中按被徵收土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得低於本指導意見公布的保護標准。
(二)征地補償保護標准以耕地為基準確定,徵收養殖水面、園地、林地、未利用地的補償價格分別按本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其他未列入的地類,可參照相關或相近地類確定。
二、青苗補償
(三)被徵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應對青苗給予補償。
(四)青苗補償包括一般青苗補償和長生青苗補償。一般青苗補償是指對被徵收土地上正處於生長階段的短期農作物的補償,如水稻、蔬菜、花生、薯類、甘蔗、玉米等補償;長生青苗補償是指對被徵收土地上正處於生長階段的、生長周期較長的經濟作物以及水產養殖品的補償,如苗木、花卉、果樹(荔枝、龍眼、黃皮、楊桃、香蕉等)及水產品等補償。
(五)青苗補償費應由征地方與被征地方根據經濟作物生長情況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依法給予合理補償。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
(六)被徵收土地上有地上附著物的,應對地上附著物給予補償。地上附著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建築物和構築物。
(七)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可由征地方與被征地方協商確定補償標准,協商不成的,拆除單位或個人的房屋設施,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被徵收土地上的水井、墳墓和其他附著物,按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補償標准。
四、夾心地、邊角地補償
(八)在征地過程中形成的面積小於3畝或小於征地總面積10%,形狀不規則或狹長等,確實難以利用或無法利用的夾心地、邊角地,應參照本意見一並給予土地所有權人合理補償。
(九)對於超過上述第(八)項規定的面積、規模但已無法利用或雖能繼續利用,但影響利用價值的其他夾心地、邊角地,由征地方與被征地方協商給予適當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徵收、徵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第二百二十九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E. 廣州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

(一)被拆遷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按照《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拆遷住宅房屋補償金額(本市歷史舊城區內的被拆遷住宅房屋按房地產市場價格增加20%確定)低於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的,按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確定。

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實行動態更新機制,由市國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屬於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遷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產權住宅,且該住宅房屋建築面積小於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補償。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40平方米以內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內部分按建築成本價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場價結算差價。

二、搬遷補助費標准、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仍執行《廣州市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准、搬遷補助費標准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穗國房字〔2004〕577號)的有關規定。

(穗國房字〔2004〕577號文中關於搬遷補助費標准、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規定:

搬遷補助費標准

(一)拆遷人按戶為單位,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每戶500元。

(二)被搬遷的房屋內裝有電話、有線電視或已交納管道煤氣集資款的,拆遷人按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向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遷移費。

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

(一)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形式或原址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當按原自住建築面積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0元計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按上述標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後支付。

(三)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周轉房租金標准高於原租金標準的,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標准支付周轉房租金。

(四)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使用面積應不少於被拆遷人房屋原使用面積。

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過渡期限內的水電費自負。但水電費超過原拆遷房屋地段單價標準的,超出標准部分由拆遷人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F. 廣州市海珠區拆遷補償

法律分析:(1)房屋補償:拆一補一

(2)權益面積購買價:3500元/平

(3)臨遷費:住宅為(30)元/㎡/月;被拆遷房屋首層現狀為商業用途,按(40)元/㎡/月的標准計付臨遷費

(4)簽約獎勵:被拆遷人在 2010 年 5 月 30 日前簽訂安置協議的,按每幢房屋 10000 元的獎勵標准發放簽約獎勵。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G. 廣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有哪些規定

現在我們的國家也在高速地發展之中,所以對農村的城鎮化建設也是越來越多了,可見我們國家的發展之迅速。既然會有規劃,就會有拆遷,也就會有補償,那麼你知道對於補償我們國家有哪些規定呢,接下來我來介紹有關於廣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有哪些規定?

現在我們的國家也在高速地發展之中,所以對農村的城鎮化建設也是越來越多了,可見我們國家的發展之迅速。既然會有規劃,就會有拆遷,也就會有補償,那麼你知道對於補償我們國家有哪些規定呢,接下來我來介紹有關於廣州 房屋拆遷補償 標準是什麼?有哪些規定?

廣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1、計算廣州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 房產 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 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2、計算廣州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3、我們知道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 產權房 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 商品住房 每平方米 建築面積 的 土地使用權 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4、其廣州房屋 拆遷安置 費= 搬遷 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 住宅房 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廣州房屋拆遷補償有哪些規定?

1、我們知道對於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廣州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 房地產市場 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行 房屋產權調換 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2、有關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廣州房屋的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如下幾種方式:

(1)其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其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廣州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其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廣州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 拆遷補償費 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4)我們由 宅基地 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廣州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 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以上即是我為大家分享的關於廣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有哪些規定?的全部內容了,相信大家看完之後就了解了。對於拆遷補償可能地區不同相關的補償標准也是有所不同,所以我們如果面臨著這樣的問題可以了解當地的相關政策。

H. 廣州越秀區拆遷補償方案

法律分析:廣州越秀區拆遷補償方案如下:

1.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可以按以下補償標准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也可以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其中框架結構房屋為58000元/平方米;混合結構房屋為55000元/平方米;磚木結構房屋為53000元/平方米。

2.貨幣補償徵收獎勵。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徵收房屋產權建築面積1000元/平方米計算,一次性給予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徵收獎勵。

3.貨幣補償搬遷時限獎勵。其中第一階段為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並在發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內簽訂協議,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搬遷的,按住宅房屋合法產權建築面積3000元/平方米給予搬遷時限獎勵。第二階段為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並在第一階段搬遷時限獎勵結束之日起30天內簽訂協議,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搬遷的,按住宅房屋合法產權建築面積1500元/平方米給予搬遷時限獎勵。被徵收人在第二階段搬遷時限獎勵結束之日後簽訂協議的,不再給予搬遷時限獎勵。

4.房屋產權調換臨時安置補助費。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