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理廣州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在廣州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來穗人員才可辦理《廣東省居住證》,而居住時間是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的。辦理材料:1、申請表,如實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2、身份證明,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代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3、居住證明,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4、申報人照片,申報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❷ 廣州居住證要怎麼辦理
1、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提供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4、根據申領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須准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穩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5、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受理憑證,到申領地的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東省居住證》,代為領取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選擇速遞方式領取證件的,由速遞公司負責送達申辦人。
(2)如何辦理廣州暫住證擴展閱讀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❸ 廣州如何辦理居住證
廣州辦理居住證手續:
1、先提交申請,工作人員核定申請人是否居住滿半年,核定辦證人是否已居住登記滿半年,且居住登記信息是否有效。
2、提交材料。根據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員會當場審核提交的材料,對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會受理。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會被退回材料,並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3、繳費。工作人員會根據姓名、公民身份號碼錄入信息系統,查詢是否首次辦證。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定收取證件工本費。
4、非首次辦證的要收取證件工本費。
5、領證,工作人員將提交材料的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並列印發放《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
(3)如何辦理廣州暫住證擴展閱讀:
居住證辦理材料:
1、戶口簿、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2、本人居民身份證;
3、本人相片(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4、居住登記回執;
5、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6、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7、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❹ 廣州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證件材料
一、廣州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1、辦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1寸照片一張,1份照相回執。
2、廣州市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3、已備案過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廣州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戶口本。
2.在當地合法居住有半年及以上,包括租賃、集體宿舍、投靠近親屬或自己購房的,可以按相關規定申領居住證。
3、具有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半年及以上的,可以按相關規定申領居住證。
三、廣州辦理居住證的流程是什麼
1、辦理人到當地照相館拍攝居住證相片
2、辦理人攜帶個人身份證和暫住證明,到所在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
3、辦理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3、審核資料後,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4、辦理人按照指定時間,持居住證領取回執到所在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領取居住證,首次領證實行免費辦理,一般情況下,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
❺ 在廣州居住證怎麼辦理
廣州居住證辦理流程是: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❻ 如何在廣州辦理居住證
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在廣州異地居住滿半年以上,有合法就業,就讀或者居住的,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照片原件以及有效的就業,就讀或者居住證明到居住地所屬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機構申請辦理的,一般15-30天可以領取。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