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廣州限行開四停四怎麼算
廣州限行開四停四的計算方法如下:
外地車輛進入管控區,四天內無論是只開一天車,還是隔天斷續行駛,達到四天後就必須離開管控區。或者在管控區內停駛四天,才可刷新一個新的行駛周期。
其中,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與國務友伏院辦公廳每年發布的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七個節日安排一致,包含節日放假的調休、周末連休時間。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 (按自然日計算),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簡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對於違法管控措施的外地車,廣州市公安交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森凳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規定,按自然日計算其違法行為,每天處罰1次(1宗),處罰款,並記3分。
廣州開四停四的限行范圍
1、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廣州市大觀路、東環城市快速路、珠江水道、鴉崗大道、華南快好春攜速干線三期、華南快速干線三期輔路、尖彭路、同泰路、廣州大道北、華南快速干線二期、廣汕路。以及進入這些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2、貨車限行范圍:S81廣州環城高速,含北環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但不含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侖頭互通立交至土華互通立交路段。
❷ 廣州開四停四怎麼算
【法律分析】:廣州開四停四的演算法是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入廣州市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分為行駛計算周期與虛或族停駛計算周期,計算周期以自然天數計算,不區分工作日與節假日。
行駛計算周期結束後進入停駛計算周期,必須連續4天禁止在管控區域內行駛。期間的車輛可以停放在小區、停車場等合法的位置。對於停駛計算周期期間在管控區域內上道路行駛的,之後必須滿足連續4天以上不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停駛計算周期才結束。
【法律依據】:《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緩解城市道路交通壓力,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團州政策的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道路交通實際情況,現就本市部分區域實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差弊牌車輛,下同)駛入本市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下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干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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