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路上堵車應該打什麼電話
堵車有三種電話可以咨詢:122:一般堵車需要撥打122。10:因事故糾紛造成堵車撥打110。12122:撥打12122、122高速公路交通擁堵報警服務敗嘩胡台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設立的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警力處理各類報警和求助,同時受理察攔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蘆含訴和詢問的部門。該部門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實行24小時值班。群眾只要用電話撥打「122」,122電話就可以免費接通。百萬購車補貼
⑵ 堵車報警電話是多少
堵車報警電話是122。122報警服務平台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設立的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民警處理各類報警和求助,同時接受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和查詢的部門彎槐御。
122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實行24小時值班。群眾只要用電話撥埋岩打「122」即可免費接通122熱線電話。
另外,當你的車被非法停車,導致你的車被堵,或者其他利益受到侵害,找不到車主時,也可以撥打122求助。警方接到報警信息後,一般會先根據車牌號核明州對車主信息,聯系車主挪車。如果聯系不上車主,就會叫拖車把車拖走。
⑶ 路上堵車打什麼電話咨詢
根據實際情況路上堵車可以咨詢的電話有以下3種:1、122:一般堵車。2、110:事故糾紛造成的堵車。3、12122:高速公路上堵車。有關122報警服務台的衡悔資料如下:1、122報警服務台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交通管理和早攔畝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設的部門。2、該部門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陸森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實行24小時值班。群眾只要用電話撥打「122」即可免費接通122台電話。百萬購車補貼
⑷ 廣州交通擁堵投訴電話
市交委黨組書記、市交委主任陳小鋼同志在「12345」政務服務熱線中心接聽市民來電。
根據廣州市政府有關政府各職能部門領導接聽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工作方案要求,9月25日上午,市交委黨組書記、市交委主任陳小鋼同志帶隊前往「12345」政務服務熱線中心,接聽市民來電,了解廣大市民訴求,積極回應市民對交通行業的關切,為市民解答日常交通出行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在兩個小時的熱線接聽工作中,陳小鋼主任共接聽市民來電14通,其中建議類8通、投訴類5通、求助類1通,涉及公交車及計程車行業等問題。對於市民的每一個來電,陳小鋼主任都仔細傾聽、耐心解答。
對於不能當場解決的問題,陳小鋼主任均詳細做好記錄,現場安排工作人員跟進,承諾及時對來電市民進行回復,做到兩個「100%」,「落實100%,答復100%」。
「
一直以來
依託「12345」服務熱線及廣州交通「96900」服務熱線,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及時聽取市民群眾對交通行業的各項意見建議,努力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積極為廣大市民群眾辦實事、辦成事、辦好事。
熱線服務小貼士
自2017年6月30日起,廣州交通「96900」服務熱線原有的投訴、建議、舉報等業務已正式納入12345政府服務熱線和12328全國交通服務監督熱線平台統一受理。原有96900熱線仍將以熱忱的服務態度,繼續為廣大市民繼續提供交通政策咨詢及公交出行咨詢服務,包括中小客指標政策咨詢及申請辦理預約登記(08:00-20:00)、公交線路查詢(08:00-22:00)、客運票務查詢(24小時)、計程車電召服務(24小時)、車輛救援服務(24小時)等。
此外,市交委建議廣大市民通過各大手機應用市場下載「行訊通」手機軟體,隨時獲取實時路況、公交實時到站信息、擁堵指數以及其他公共交通資訊。
⑸ 堵車了打什麼電話
堵車了可以撥打122電話,作為報警服務服務平台的122,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設的部門,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實行24小時值班制。
因此道路堵車撥打122後,交警部門就會在第一時間內調度附近的交通民警,前往堵車道路。
道路堵車報警電話是122,無論是車流量過大導致的道路堵車,還是遇到糾紛造成的堵車,設置是遇到惡意停車且車主不願挪車等行為造成的堵車,均可通過打122報警電話解決,只不過用戶在撥打州運租122報警電話,請求交警來疏通道路時,要注意以下幾點,進而保證交警可以盡快到場維持交通:
1、詳細且簡潔說明事情情況,這樣才能讓交警了解事情的輕重緩急,進而合理安排採取措施;
2、詳細說明所處地點,方便交通部門可以聯系事發地最近的民警過去;
3、說明自己的信息,如姓名、年齡、住址及聯系方式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冊兆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悄燃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