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廣州塔停車收費標准最新
1、廣州塔地下停車場,需步行約510米(推薦)收費標准:3小時以內,2.5元/半小時。
2、廣州利安花園停車場,需步行約540米收費標准:5元/小時,24小時最高封頂25元。
3、泊雅灣小區地上停車場,需步行約650米收費標准:10元/小時,24小時最高封頂50元。
4、廣州塔東停車場,需步行約800米收費標准:10元/小時,24小時最高封頂50元5、帝景苑停車場,需步行約810米收費標准:10元/小時,24小時最高封頂40元。
一、在道路上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並要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一枚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二、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 :
1、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弔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弔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3、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記分12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所以可撥打交警電話122進行舉報處理,仍不聽勸阻亂停亂放車輛,可撥打110舉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