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州外地戶口孩子上學政策
廣州和北京上海一樣作為我國重要的經濟城市,深受外地人喜歡。越來越多的人湧向一線城市,現在人民更多的關注國家的政策變化,國家的政策變動影響著每一個中國人民的生活,最近我的朋友就在和我討論一個問題,外來人口在本地讀書需要哪些條件?廣州外來人口子女上學需要哪些條件?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鏈鍵李對您有所幫助。一、外來人口在本地讀書需要哪些條件?
一般來說,需要辦理轉學籍就讀手續:具體的資料及手續,各地有所區別,應事先咨詢對口學校的負責人或者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第十四條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持有效證明材料(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的轉學證明材料與入學證明材料相同),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再到轉出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出手續。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轉學的學生除了上述相關證明材料,還須提供原學籍所在學校的學籍卡。
第六條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施教範圍,在學校公布的報名時間內到學校報名,報名時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及適齡子女在本施教區的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流動人口的適齡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持本人及適齡兒童、少年相應的身份證明、就業或者居住證明,向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就讀申請。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棚遲政部門應當以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流動兒童、少年入學。
前款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的人員亮侍,不包括在省轄市內中心城區之間異地居住的人員。
二、廣州外來人口子女上學要求
報名時需要家長提供的材料:
(一)房產方面的證件、證明材料
1、有房產證的帶房產證。
2、房產證尚未辦好的,帶購房合同。
3、租住房屋的,帶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及父母雙方的房產、居住情況證明,以及所租房屋為家庭唯一居住地的證明,父母如有工作單位,則由各自單位的勞動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如無工作單位,則由社區居委出具相關證明並出具失業證。
4、父母無房產,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輩房產處的,提供祖輩的房產證,父母雙方的房產、居住情況證明,父母如有工作單位,則由各自單位的勞動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如無工作單位,則由社區居委出具相關證明並出具失業證。
(二)戶籍證明
1、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本。
2、在廣州市無房產、戶口又不在廣州市的,除提供原籍戶口本,還應提供廣州暫住證。
(三)其他證件
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屬於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戶口是個法律概念,在我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在《辭海》(1989年版)中對戶的含義有六種解釋,其中有兩種是對我們現在常說的戶口管理中的戶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國當前的戶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戶的,即以「具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系」立戶的稱為家庭戶,而把以「無血緣關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員」立戶的,即由業緣關系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戶的稱為集體戶。家庭戶是戶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戶口也是個法律概念,戶與口聯用,始於漢代司馬遷所著的《史記》,後沿用至今。戶是由人組成的社會團體,戶內必需有人才能稱為戶,人是戶的生命實體,而人又是以口為計量單位的。我們平時所說的戶口,既包括家庭戶的戶口,也包括集體戶的戶口。但是,戶口登記必須有具體的地址,只有人與地址相結合,經過戶口登記機關的登記,才能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戶。
戶籍是指「登記居民住戶的冊籍」《辭海》(1989年版),所謂冊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戶口登記簿」,或者「戶口本」。從古到今,我國的戶籍都是由政府部門設計制訂的,因此,戶籍也是個法定名稱。戶籍是居民戶口的法律賃證,沒有履行戶口登記的,就不能認定為有戶口。1958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由上所述可見,戶口與戶籍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以,人們常常把戶口與戶籍當作同等意義的詞來使用。
綜上所述,房產方面的證件、證明材料,有房產證的帶房產證。房產證尚未辦好的,帶購房合同。租住房屋的,帶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
㈡ 外地小孩在廣州上學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廣州上公辦小學需要提交居住證、原籍戶籍證明、合法居所證明、務工就業證明、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非廣州戶口入學有以下途徑:
途徑一:政策性照顧入學。
途徑二:積分入學。
途徑三:通過「關系」交贊助費獲得公立學位。
途徑四:入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首先得買得起一套房)。
途徑五:聯系民校獲得學位。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㈢ 外地戶口如何在廣州上小學
外地戶口在廣州上小學的途徑包括政策性的照顧入學,符合政策性照顧入學的條件可以申請入學,小區配套的學校的入學,屬於房地產的小區配套的公辦學校的招生范圍申請入學,積分入學還有民辦學校入學。
一、入學方式
1、政策性照顧入學
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或各區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學;
2、小區配套學校
屬於房地產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招生范圍的,可按照各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分配辦法申請入學,但會存在供需矛盾,建議仍需要申請參加積分制入學;
3、積分入學
4、民辦學校
聯系民辦學校入讀。來穗人員可結合自身情況和需求,通過報讀民辦學校解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
二、廣州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增城區
1、非廣州市戶籍在增城區居住(以申請人居住證地址為准)並在廣州市范圍內就業(創業)的內地居民;
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
3、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當年年滿6周歲,尚未入學、擬於當年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
4、申請人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系統已有核定積分」。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通過計算積分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轄區內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
海珠區
1、申請人須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居住且在申請積分制入學時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並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就業;在海珠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
2、申請人隨遷子女須具有中國國籍(不含港、澳、台地區),並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積分制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年滿6周歲未滿7周歲,且尚未入學。
申請積分制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小學應屆畢業生。
備註: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是指:申請人提交的合法穩定居住材料地址在海珠區。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就業」是指:申請人在申請積分制入學時的用人單位為在海珠區注冊的用人單位,且申請人仍在該服務單位工作。
「在海珠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是指:申請人提交的社會保險資料是通過在海珠區注冊的用人單位繳納,且申請人在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制入學時仍通過該單位繳納社會保險。
在廣州入學的途徑中可以通過積分入學的方式申請入學,每個地區的積分入學的條件是不同的,在廣州的海珠區的積分入學的條件包括,在海珠區具有合法並且穩定的就業等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