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噪音擾民24小時投訴電話
噪音擾民二十四小時投訴電話是12356。
具體有以下幾點:
1、12356隻受理工業噪音。主要看什麼產生的噪音,來判斷屬於什麼噪音。下面是幾種噪音的受理途徑。不同的噪音,管理者也不一樣。工業雜訊:12369,建築施工噪音:96310,交通運輸雜訊:88019194,社會生活雜訊:110。
2、樓下噪音擾民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讓民警對其口頭警告,拒不聽取的,可以讓公安機關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其進行罰款乃至拘留。
3、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場所如餐廳、乾洗店等超標排放雜訊擾民,居民可以到環保部門投訴。
4、環保部門接到投訴後對其反映的雜訊污染源進行監測,如果雜訊超過國家雜訊排放標准分貝的,環保部門可對超標排放雜訊的單位依法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設施的情況。第四十三條 (一)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二)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第四十四條 (一)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雜訊的方法招攬顧客。
(二)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採取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