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判決書生效後,如何申請讓法院退回訴訟費
這個如果判決生效的話,
肯定沒辦法退回訴訟費的,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⑵ 中級人民法院訴訟費如何申請退還
各法院會有所區別,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例,手續如下:
一、辦理退費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本,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三)《非稅收入電子票據》(含《非稅收入(電子)票據—POS》,以下簡稱POS機票據)「繳款人聯」原件(原件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供書面的遺失聲明)。
(四)《法院退訴訟費審批表》。
二、程序:
訴訟費退費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向做出該法律文書的法院申請訴訟費退費。
退費申請業務由案件承辦法官或者法院的退費窗口受理和初核,經審判人員復核無誤後,交法院財務部門核對並辦理訴訟費退付。
三、退還訴訟費用通知書(通知當事人用)一般如下:
(2)廣州微信如何申請退訴訟費擴展閱讀:
以下案件不需預交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5、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⑶ 怎樣退還訴訟費
《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二條 (二)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減少後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退還。
第二十五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並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予以退還;移送後民事案件需要繼續審理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二十八條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終結訴訟的案件,依照本辦法規定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⑷ 如何退訴訟費
查詢是否立案,你可以直接到法院或者致電法院查詢。至於代理費,你可以直接去找你的代理律師,但是一般情況下,已經交了,全部退還的可能性不大,你盡量協商一下試試吧。祝你好運!
⑸ 訴訟費可以網上退款嗎申請
實務操作中都是通過向法院遞交紙質的退費申請材料進行申請退費!
⑹ 訴訟費如何退還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宣判後,訴訟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原告預先交納的,如果勝訴了,法院會退還訴訟費用,然後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⑺ 怎樣退訴訟費
向上級法院提起訴訟,狀告下級法院未到訴訟期要求原告撤訴,並不予以退還訴訟費。
⑻ 網上如何辦理訴訟費退費
網上退費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當事人通過 「法院電子訴訟服務平台」 提交退費申請;承辦法官當日對退費申請進行審核,經相關領導審批後,通過審判管理系統和訴訟費管理系統將退費信息推送至財務部門,同時向當事人推送同意退費通知。
2、當事人收到通知後,持相關材料到法院財務窗口辦理退費業務。
3、財務人員當場對網上退費信息和當時人退費材料進行審核,開具《人民法院訴訟費專用票據(退費)》,辦理退費業務。
案件生效後,法院將及時發送提醒簡訊給各方當事人,告知裁判文書生效日期及可登錄微信小程序申請強制執行、辦理訴訟費退費及結算等事項。簡訊同步附操作指引鏈接。
當事人按指引提交網上退費申請後,系統會自動生成提醒簡訊並即時通知各層級的承辦和審批人員,逾期未辦理的,系統將發送警示簡訊逐級提醒督辦,從而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交納。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訴訟請求數額,案件受理費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增加後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補交;
(二)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減少後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退還。
⑼ 退訴訟費的流程是什麼
訴訟費退費程序
1、業務庭室開出退費通知書,連同《訴訟費退款申請表》交當事人。
2、當事人按要求填寫好《訴訟費退款申請表》交回業務庭。
3、業務庭室在《訴訟費退款申請表》上加具意見後交財務室。
4、財務室填制訴訟費退費申請匯總表送市財局基費科。
5、市財局基費科、國庫科審核無誤後,將款項劃撥我院。款項到賬後專款專用,我院根據申請表上收款人的賬號及時匯出款項。
二、退訴訟費需提供的資料:
(一)收款人為個人:
1、《訴訟費退款申請表》(申請人、聯系人、聯系電話、退款原因、申請人銀行賬號、案件號、申請人簽名和蓋章必須填寫清楚);
2、法院的退款通知書;
3、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專用票據的原件(如有其他當事人承擔受理費的情況,請將其人民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復印);
4、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5、申請人活期存摺復印件(存摺戶名應與收款人名稱一致,開戶行必須祥細至某某支行,開戶行非廣東省的必須填寫上省份);
6、裁判文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7、申請人簽名出具的收款收據;
8、人民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的交款人非案件當事人,需提交有關情況說明;
9、案件裁判文書首頁、尾頁、有受理費承擔情況說明的當頁復印件;
10、委託其他人收取退費要出具授權委託書。
(二)收款人為單位:
1、《訴訟費退款申請表》(申請人、聯系人、聯系電話、退款原因、申請人銀行賬號、案件號、申請人簽名和蓋章必須填寫清楚);
⑽ 退回訴訟費申請怎樣寫
申 請 書
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或公司名稱)與被告(姓名或公司名稱)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案號:(2019)魯——民初——號,原告預交案件受理費100000元,判決已於2019年 月 日生效,案件受理費判決由被告(姓名或公司名稱)負擔。
因案件受理費是原告借錢預交,需要償還出借人;被告系公告送達,原告無法要求其直接支付。根據民訴法解釋第二百零七條 之規定(判決生效後,勝訴方預交但不應負擔的訴訟費用,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由敗訴方向人民法院交納,但勝訴方自願承擔或者同意敗訴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以及山東省高人民法院《關於規范全省法院訴訟退費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原告申請人民法院退還原告預交的案件受理費100000元,請依法決定。
此致
申請人(原告):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