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州市白雲區拘留所詳細地址
廣州市白雲區看守所 地址 廣州市白雲區鍾落潭鎮五龍崗村(五龍體育休閑山莊旁邊)。地鐵嘉禾望崗站A出入口下,走到華英路的地鐵嘉禾望崗站(公交站)轉乘804路(坐18站)到鍾落潭(大鍾)站下)。
⑵ 廣州有幾個拘留所
廣州市有5個拘留所,分別是:廣州監獄,從化監獄,番禺監獄,女子監獄和花都監獄。
1、廣東省廣州監獄
廣東省廣州監獄建於1980年2月25日,位於廣州市荔灣區西村南京路14號,佔地面積7萬多平方米。監獄為大型男犯監獄,目前主要關押輕刑犯,是廣東三所「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之一。監獄多次被評為省監獄局先進單位,先後4次榮立集體二等功。2014至2016年連續三年獲評全省監獄系統先進單位。
2、從化監獄
廣東省從化監始建於1955年,前身先後為廣北林場,廣北茶廠,羅家渡煤礦,廣東省第五監獄,廣東省坪石監獄,2013年10月17日更名為「廣東省從化監獄」, 並於2014年9月從廣東省樂昌市坪石鎮田頭村整體搬遷至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西湖村、水西村區域,是隸屬於省監獄管理局的正處級建制單位。
3、番禺監獄
廣東省番禺監獄位於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大石街石中二路113號,1994年始建,1997年正式啟用,監獄佔地260多畝。截至2017年,監獄連續二十年實現監管安全目標。
4、廣東省女子監獄
廣東省女子監獄位於廣州市白雲區,成立於2003年,是全省唯一關押改造成年女性服刑人員的大型監獄,內設7個部門、12個監區。2005年至今連續被評為全省監獄先進單位,2007年被司法部命名為「現代化文明監獄」。
5、廣州花都監獄
花都監獄坐落於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始建於1952年,作為改造場所從事勞動改造工作,1986年更名為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擔負起勞動教養及余刑一年以下罪犯收押工作。2013年正式命名為花都監獄,彌補了廣州市作為副省級特大城市沒有市屬監獄的空白。
⑶ 天河區拘留所在哪裡具體地址
天河區棠下上社五號大院(坐公交到BRT上社站下車,由天河公園走到路對面,看見一牌坊往前走300米即到天河區拘留所)
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偵査、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
公安局拘留人犯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令其在拘留證上面簽字或蓋章。拘留後,除有礙偵査工作和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他的所在單位。對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如果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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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分類:
1、行政拘留
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合並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2、司法拘留
一種是指在民事、行政訴訟或法院執行過程中,對妨害訴訟活動(如:作偽證、沖擊法庭、妨害證人作證、隱匿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逃避執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決定,屬於強制措施。
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或《行政訴訟法》,最高期限為十五日,由法院將被拘留人交公安機關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請復議,拘留期內,由法院決定提前解釋或期滿釋放。
3、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若後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