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學生轉學到廣州要哪些手續
根據有關規定,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才能申請辦理轉學。小學學生轉學一般在學期結束一周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
辦事流程是:1.
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系、登記學位;咨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學生的轉學聯系函;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3.廣州市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廣州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