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州辦港澳通行證在哪裡辦理
廣州辦港澳通行證在荔灣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綜合窗)辦理。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周六上午8:30-12:00,(節假日另作安排),需提前預約。
窗口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網上預約,無法預約成功的,可前往出入境受理大廳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並繳費;
2.受理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3.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
網上辦理流程:
1.登錄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政務服務網,點擊「網上預受理」;
2.申請人按提示填寫所需的申請,並提交申請,系統自動生成預受理號;
3.申請人按預約時間到辦證大廳提交材料及採集指紋進行受理後憑受理回執交費;
4.申請材料受理成功後,通過審批、制證後按申請人選擇方式(速遞或不速遞)等待取證。
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收費項目名稱: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費;
收費標准:往來港澳通行證每證60元;一次有效簽注每項次15元,二次有效簽注每項次30元,多次有效簽注每項次80元。
往來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即國家移民管理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通行證分為個人旅遊、團隊旅遊、探親、商務、其他、逗留等種類。
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有效期為5年,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簽注分為探親簽注(T)、商務簽注(S)、團隊旅遊簽注(L)、個人旅遊簽注(G)、其他簽注(Q)和逗留簽注(D)。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法律依據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第三條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憑我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往來港澳通行證從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內地也可以從其他對外開放的口岸通行。
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門是拱北。
第四條港澳同胞來往於香港、澳門與內地之間,憑我國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者入出境通行證,從中國對外開放的口岸通行。